炎陵县潘家村、石子坝村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2月20日
炎陵县农业农村局的 炎陵县潘家村、石子坝村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采购计划编号:炎财采计[2023]000016号;委托代理编号: ZYYC YL【2023】0001号)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炎陵县潘家村、石子坝村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炎财采计[2023]000016号
3、委托代理编号:ZYYC YL【2023】0001号
4、采购项目预算:147.7793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0.68%;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_3%_。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炎陵县潘家村、石子坝村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1项 | 147.7793 | 147.7793 |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 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所注明的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本次投标无效。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均无任何领域在建项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 以上关键岗位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严禁挂靠和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且须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证明。
(4)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注:为贯彻落实(湘财购〔2022〕17号)文,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从2023年02月21日至2023年02月27日(北京时间8:30-17:00,下同)登录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
jsp?areaCode=zzs#)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以上两个网站下载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湖南株洲市政府采购网为准。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资料与备案的书面磋商文件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磋商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供应商自行下载。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磋商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 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1、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6日09时00分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03月06日09时00分
3、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未按本项目磋商通知第三款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七、公告期限
1、本磋商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联系人姓名:刘勇 联系电话:0731-26222758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炎陵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株洲市炎陵县解放路47号
联系人:刘勇 电 话:0731-262227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炎陵县霞阳镇蔬菜村井头组36号
联系人:邹泽君 电 话:18975348686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