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一中田径场全新国际混合型跑道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08月05日
茶陵县一中田径场
全新国际混合型跑道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19】000059
建设单位:湖南省茶陵县第一中学(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彭清祥,校长
通讯地址:茶陵县第一中学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电话:
施工单位:湖南优冠塑胶体育场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县安沙镇水塘垸社区大屋组555号
法定代表人:钟浓华,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通讯地址:湖南优冠塑胶体育场地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县安沙镇水塘垸社区大屋组555号)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电话:
为保证优质、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茶陵县一中田径场全新国际混合型跑道改造工程。
2、工程内容:包含了跑道混合型塑胶、足球场人造草等部分。
3、工程地点:湖南省茶陵县第一中学校内。
4、工程承包范围:设计图纸、财政预算工程清单及合理变更的所有内容。
5、承包方式:按预算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施工,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包安全。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2019年 月 日,峻工日期: 2019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工期顺延的几种情况:
①因甲方不能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等(如停水、停电),而不能顺利施工的情况;
②甲方中途变更设计方案、规格、质量、数量等,因此而造成的工程量按实计算,因此耽误施工的情况; ③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施工进度的;
④降雨原因导致达不到施工的基础条件而影响施工进度。
三、工程造价及其相关情况
1、工程总造价:中标价格为(人民币)叁佰壹拾陆万叁仟贰佰玖拾柒圆柒角壹分(小写:3163297.71元),本合同价含税金。验收合格后经茶陵县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评审,最终以茶陵县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评审金额结算。
2、工程施工中如遇不可预测的其它情况,以双方书面确认为准另计。 3、工程结算: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①未发生设计变更的计价:投标报价时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均不变,工程数量按实调整。 ②只有甲方指令和甲方同意的设计变更才能产生造价变更。施工期间如有设计变更,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含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漏项、发包人指令或经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按以下规定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⑴已定规格、型号、厂家、品牌的材料如材料品种经甲方同意发生更换的,则只调整材料价差,其它都不变。 ⑵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新工艺、新方法引起变更增加的项目,经甲方同意后套用2014《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4《湖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人工工资单价标准执行湘建价[2017]165号文、湘建价[2018]101号文《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按现行取费文件、工资标准计取,税前下浮 1.77 %。 ⑶以暂定价形式列入的材料只能按清单中规定的暂定价格和施工时甲乙双方看样定货定价的价格调整材料价差,其它都不变。
四、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乙方根据甲方招标要求,混合型塑胶跑道液体原材料环保性能指标符合《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36246-2018;混合型塑胶跑道EPDM颗粒材料环保性能指标符合《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36246-2018;混合型塑胶跑道成品性能指标符合《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36246-2018。人造草参数要求符合《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36246-2018。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将基础处理完,甲方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乙方材料进场开始施工,甲方付至合同总金额的60%。
3、运动场整体竣工后,甲方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5%。
4、运动场整体验收后,结算以茶陵县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评审后的金额,甲方付至工程总金额的97%。
5、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6、本工程由乙方在支付申请时自行开具国家认可及符合发甲方要求的税务发票。
7、转账支付。乙方指定付款账户信息:
对公 账户 | 户名 | 湖南优冠塑胶体育场地工程有限公司 | 账号 | 100641978890010001 |
开户行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中山路支行 |
8、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0天内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转账支付。甲方指定付款账户信息:
对公 账户 | 户名 | 茶陵县第一中学 | 账号 | |
开户行 | |
六、施工与设计变更
坚持按设计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构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2天内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予以继续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由乙方负责管理好施工场地安全。 3、在施工中,如发现施工区内三通一平、供电、供水条件不能满足乙方施工要求,而造成中途停建、缓建,应相应推迟工期。 七、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施工现场乙方必须做好相关安全工作,并委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管理。? ?
2、开工前乙方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制定规章制度,提出有关要求,确保施工人员认真执行。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及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施工场地。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场地打架斗殴、酗酒,严禁酒后上班。
3、施工前乙方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现场四周必须设置安全警戒线,并设专人值守,乙方负责人要亲临现场组织指挥,监管安全施工作业。施工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
4、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如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和上级有关部门。
5、 乙方必须认真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严格执行有关劳务保护法规、条例和规定,严格按安全要求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必须按照相关规范落实到位。 6、乙方施工时间计划安排须与甲方沟通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不得干扰甲方的日常工作及教学任务。
八、承诺
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甲方和乙方签订合同后,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4、乙方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向民工足额、优先支付工资。
5、乙方对农民工工资执行银行代发制度。
6、如乙方未及时向民工足额支付工资,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代行支付,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本合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人栏中签字的人在本项目和本合同的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甲乙双方均予以承认。
九、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技术标准和要求;
(4)图纸;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6)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十、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⑴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2套。 ⑵在施工现场提供施工材料、机具堆放场地,提供水、电源、施工人员临时用房建造用地。 ⑶乙方施工前必须清场,非施工人员(甲方代表及监理人员除外)未经乙方允许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甲方配合乙方现场的保卫工作。 ⑷派人负责对乙方工程质量的监督及现场的协调工作。 ⑸按工程款支付方式的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⑹在乙方施工时,有关点、位、线、区测量、划线时,甲方安排有关人员协助配合。 2、乙方责任: ⑴接受和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依照相关规定对工程施工建设全面负责实施监督管理。 ⑵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施工进出道路处理及周边人际关系等一切社会矛盾的处理和协调,杜绝阻工事件的发生,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费用一概由乙方负责,如处理不善造成工期延误,视同为施工管理不善造成的工期延误。 ⑶按合同规定的施工期提前备料生产,按期发货。 ⑷负责将施工机具、物料发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施工地点)。 ⑸按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严格把好质量关,并对铺装工程质量负责。 ⑹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安全施工,及时与甲方协调施工现场的有关事宜,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7)产品未经验收时,由乙方负责保管至采购项目交货结束,其间发生的损坏、遗失由乙方负责。(8)设备到货后乙方应免费派技术人员在现场施工、检测。(9)乙方安装调试人员在安装中对其他邻近设备、管线等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费用。(10)所有运动场地的标识标线及费用由乙方负责,须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十一、工程竣工验收 1、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小组对运动场进行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分别在竣工报告上签字。 2、验收取样要求:(1)验收检验样品应在甲方、监理方及乙方代表等相关人员共同见证下在铺装现场取样,取样后检验样品应封存于甲方档案室。(2)取样内容应包含人造草皮、塑胶跑道,取样数量为两组,每组不少于3处。铺装现场裁取、挖取或平行制备的合成材料面层样品规格不小于300mm×400mm×实际厚度,取样后装入聚乙烯或聚四氟乙烯袋密封保存,送检时间为制样之后14-28天。
(3)检测样品应由采购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送至检测机构。
3、乙方须负责本项目的检验检测,在甲方监督下共同送检,并出具全套检测报告,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检验检测达标后方可进入验收程序。 4、乙方在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5、竣工工程验收合格后,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全套验收资料(项目全部有关的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6、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负责。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十二、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在 年 月 日前未组织施工队伍开工,视为乙方违约,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对外转包,如有转包,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验收和结算,并扣除其履约保证金,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按质完成本工程,如质量不合要求,由乙方自费返工。工程未达到质量标准,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因乙方组织管理不当,造成质量、工期无法完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验收和结算。
4、若甲方或乙方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若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工程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工程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如乙方承建本工程峻工后从甲方通知乙方前来验收之日起10日内未配合甲方做好本项目全部的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或者乙方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甲方移交应由项目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图纸等所有相关资料,乙方按本建设工程总造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因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一方向另一方主张其权利的,应因此承担对方为此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等相关一切费用)。
十三、其他事顷
1、乙方必须配合当地政府及甲方调处好工程建设中的矛盾和纠纷,甲方配合协调处理乙方与当地的关系。
2、在工程施工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出质量要求,技术交底等, 使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施工。
3、如有工程变更或增加部分由甲方书面提出申请变更理由,并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认定后方可实施。
4、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经评审后,方可结算工程款。
5、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因本合同所产生的纠纷之整个仲裁、调解或诉讼过程中,发包方、承包双方在本合同首部各自所预留的通讯地址和联系人、联系电话如发生变更,应自其变更之时起四十八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对方或仲裁机构、司法机关如按变更方原预留的通讯地址和联系人、联系电话送达的相关文书(包括与诉讼活动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书)、函件,无论有无人接收或拒收,均视为变更方收到该文书、函件,且因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概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6、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争议处理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须向湖南省茶陵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伍份,自双方盖章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交茶陵县财政局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茶陵县第一中学
法定代表人(签字): | |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
乙方(盖章):湖南优冠塑胶体育场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201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