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楠竹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08月19日

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湘潭市楠竹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190269 ,委托代理编号:JKXT20190808005)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 采购项目名称: 湘潭市楠竹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190269 ;采购代理编号JKXT20190808005

3、 项目概况及标的主要需求:

1)湘潭市楠竹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污水处理厂区建设及配套管网建设计划总投资约为12000万元(含土地费用),其中,建设规模为土建1.2×104m3/d,设备按0.6×104m3/d配置,新建污水管网9202米,主干管在新桥河内敷设,同时建设50 m3/d的污水提升泵站一座。

本总投资额为投资概算,项目实际总投资金额以相关职能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准。

2)项目选址: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范围内。

3)污水处理标准:应满足国家及地方规定和标准,且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CASS+滤布滤池+紫外线消毒”工艺,设计出水水质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具体水质要求详见采购需求文件);并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

4)招标范围:湘潭市楠竹山镇行政区域内污水处理。

5)特许经营期限:30年(含建设期1年)。

6)回报机制:本项目要求成立特许经营项目公司,采用 “建设-拥有-运营-移交”模式,由项目公司负责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移交,由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方式补偿其成本并获得收益。

本项目回报率不高于9%

鉴于污水处理服务费的价格需为社会和公众所接受和承受,污水处理单价最终以政府核定价格为结算价格。

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所有资产清算、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将污水处理厂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7其他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环境水务经营等相关经营范围)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记录;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融资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法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银行资金证明等);

(2)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环保事故、或其他因违法违规受处罚事件。

(3)具有与本特许经营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的能力;具有投融资管理、建设管理、技术管理、运营管理等专业技术管理人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捌拾万元整(人民币)。

3.2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投标保函。

3.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采用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具有办理相关业务资格的银行业法人及分支机构。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投标保函交由招标人保管。投标保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二、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

3.4各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不一致,保证金视为无效)。

3.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4.1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19820日至2019826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4.2请从2019820日至20198261700分止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4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921030,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黄欣       

 话:  073158223306    

 址: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16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群丽

  话: 0731-55582928  13574062458

  址:湘潭市书院路36号三建兴城大厦1204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