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横店产业园安置区三期项目-安置区道路给排水及照明市政配套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08月23日
采购合同编号: 醴财采计【2019】000126
采购人(全称): 醴陵市国瓷街道办事处 (甲方)
供应商(全称): 醴陵市渌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醴陵市横店产业园安置区三期项目-安置区道路给排水及照明市政配套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 醴财采计【2019】000126
(3)项目内容: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288000.00元
大写: 叁佰贰拾捌万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19年6月25日,完成日期:2019年8月24日。总日历天数:60天 。地点:醴陵市横店产业园安置区
4.付款:
1、按《湖南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14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及湘建价【2016】160号文件进行计价,人工、材料按施工同期市财政中心相关规定执行,优惠率按8%计算。
2、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1)签订合同10天内预付合同金额的30%工程款;(2)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金额的80%,竣工结算后付至结算款的95%,预留5%的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一年,期满视保修情况退还)。
3、工程量按实收方、按实前送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以财评结果予以结算。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R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采购人执 贰 份,供应商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