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第二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08月27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编号:HNJTYY2019-027

采购人(全称):(甲方)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供应商(全称):(乙方)长沙捷昌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动巡逻车

下表详列

27

49080

1325160

 

 

序号

 

  

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

备注

1

载客数

45

满足

 

2

电机及控制器

交流电机,额定功率≧7.5KW智能控制器

满足

 

3

电池

锂电池,容量≧72V100AH

满足

 

4

充电装置

全自动高效脉冲式微电脑智能充电机

满足

 

5

续航里程

100KM

满足

 

6

充电时间

68h

满足

 

7

车身结构

554)座两厢,钣金外壳和车门,钢化玻璃车窗电动升降

满足

 

8

整车质量

900KG1200KG

700KG

 

9

最小离地间距

150mm

满足

 

10

最高车速(满载)

50km/h

满足

 

11

驱动方式

电机后置后驱

满足

 

12

前制动类型

通风盘式

满足

 

13

后制动类型

鼓式

满足

 

14

最大爬坡度(满载)

30%

满足

 

15

轮胎

真空子午轮胎

满足

 

16

门锁

中控门锁,遥控钥匙

满足

 

17

照明电压及功率

12V/110W

满足

 

18

倒车影像

倒车视频、收音机

满足

 

19

空调

冷暖专业空调

满足

 

20

安全装置

安全带提醒、手刹提醒、车门提醒,安全带是三点式

满足

 

21

仪表台

一体式注塑成型、专业综合仪表台

满足

 

23

悬挂系统

前悬挂麦佛逊独立悬挂,后悬挂为纵臂扭转梁式

满足

 

24

座椅及地板

专用皮革

满足

 

25

电池质保期

3

满足

 

26

车辆(除电池)质保期

1

满足

 

27

警务系统

LED长排爆闪警灯,带喊话器

满足

 

28

车辆保险

赠送一年保险

满足

 

29

城管执法车辆标识、标牌

免费涂装

满足

 

合同金额小写:1325160.00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叁拾贰万伍仟壹佰陆拾元整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点: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的15个自然日之内

   式:采用全包交钥匙方式,包括产品供应、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正常交付采购使用。

4.质量要求:

1)产品所有部件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满足采购方规格、技术参数要求。

3)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能提供全套原产地证明、产品合格证,提供维修手册、三包手册等材料。

4)其他方面必须符合公安部检验合格标准。

    5)其他见标的文件。

5.质量验收

1)验收条件:产品交付验收前,必须达到以下条件,否则不予验收。一是中标供应商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并且提供培训的技术指导,应提前两个工作日以上和采购人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收和其他工作。二是项目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2)测试验收

供货方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按照采购人要求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对产品抽样或者全部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对产品质量及其参数进行检测,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货方承担。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验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项目检测合格后,采购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检测不合格或与招投标文件所要求的的技术规格、参数不符合的,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付款条件: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凭采购方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一次性支付合同额的95%,采购方公对公转账支付至中标供应商银行账户,余款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重大质量问题余款一次性无息付清。中标人应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发票及付款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采购人单位名称:岳阳市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  0602 MB  1092  4106

中标供应商:长沙捷昌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支行

    号:78790188000206779

7.售后服务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

3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技术人员抵达故障现场。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产品及其零部件质保期符合国家“三包”政策,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6)验收合格后,供货方技术人员对用户进行操作培训,培训方式为现场培训。现场培训安排在采购方指定的地点,培训车辆各部件功能、使用方法、常见故障识别等。

7)三包期限满后,供货方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故障服务受理,接到报修电话后,系统问题立即电话解决,2小时内技术人员抵达现场。只收配件费用,免收人工费用。三包期满后,仍然采用上门维修的方式,对维修的设备只收材料成本费,免收人工费。

8)岳阳售后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8.违约责任:

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和质保期、三包期内,由于采购人的原因导致的损失由采购人负责,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和岳阳市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9.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且采购方收到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12.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壹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盖章):

备案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备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