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林业局松材线虫病飞机防控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09月10日

 

 

           

 

 

 

 

 

 

 

 

 

 

 

 

 

采购人湘乡市林业局

供应商:湖南林科达农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合同编号:MOCOCR[湘]2019-30

采购人(全称)湘乡市林业局

供应商(全称):湖南林科达农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乡市林业局松材线虫病飞机防控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乡财采计[2019]000162号

3项目内容:根据防治区域虫情发生特点,飞机防治药剂使用≥8%氯氰菊酯微胶囊悬浮剂,沉降剂为尿素,按10 g/亩添加。项目使用的氯氰菊酯微胶囊悬浮剂必须为正规厂家生产,且三证齐全,即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批准证、农药标准证书。供应商必须取得药剂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药剂制造商授权书及药剂的三项证书复印件)。

4项目承包范围:湘乡市中沙、梅桥两镇及东台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有林地区域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634617.00

 大写陆拾叁万肆仟陆佰壹拾柒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湖南林科达农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湘乡市林业局松材线虫病飞机防控项目

根据防治区域虫情发生特点飞机防治药剂使8%氯氰菊酯微胶囊悬浮剂,沉降剂为尿素,按10 g/亩添加

林科达

 

 

 

23077

 

634617.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市场调节价格

3.履行合同的地点及方式

地点:湘乡市中沙、梅桥两镇及东台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有林地区域

方式: 采用无人机防治

4.付款

完成项目所有内容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计人民币380770元整,余款40%经采购人监测、验收、效果评价后,飞防按合格面积结算支付,计人民币253847元整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3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2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湘乡市林业局

乙 方:(公章)湖南林科达农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成志高

委托代理人:赵娜

电 话:

电 话:0731-85578722

传 真:

传 真:0731-84895710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分行营业部

 

帐 号:7901 0309 0000 20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