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国土资源勘测设计院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10月31日
政府采购编号: 邵财采计[2019]100041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国土资源勘测设计院 (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北金拓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照邵阳市国土资源勘测设计院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双方签订本合同。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组织形式:分散委托采购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项目名称: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项目
2.合同标的及金额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1 | 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项目 | 套 | 1 | 878,000.00 | 878,000.00 | / |
| 合同金额小写:¥878,000.00 大写:捌拾柒万捌仟元人民币整 |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履行合同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的现场开发、实施,180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开发及部署上线工作。乙方提供一年质保期,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等免费上门服务。
地点: 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方式: 现场开发、实施
4.付款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1)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263,4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叁仟肆佰元整);项目正式验收交付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即526,8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贰万陆仟捌佰元整);剩余10%,即87,8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柒仟捌佰元整),作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期到期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2)甲方在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的同时,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发票。
(3)乙方指定付款账号
户名: 湖北金拓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20100568362119R
地址、电话: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茅店村博瀚科技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二期第1幢A单元10层1-8号 027-8136343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江夏支行
帐号:17089201040004309
5.服务内容
5.1实现目标
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项目的总体目标可以分为以下三大部分:
(1)开展测绘数据整合工作。基于金土工程二期项目合同所包含的数据整合内容,按照相关数据标准分类,对应梳理邵阳市国土资源勘测设计院现有所能提供的历史测绘数据(参见附件《项目清单》,以甲方提供的实际数量为准)。完成土地业务数据入库、入云管理。
(2)对测绘生产过程成果进行管理,搭建测绘生产过程成果管理模块,对数据的生产、质检、入库、归档各个环节以及附件资料进行把控和管理,为辅助数据生产过程提供高效、准确的管理功能。
(3)搭建测绘成果管理系统,该系统将分门别类的对土地业务数据进行有效管理,并根据业务数据的特点提供相应的数据更新工具。
5.2建设内容要求
采用分布式存储架构对数据进行管理,通过并行计算、内存计算实现对空间数据的高效运算,并且支持与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有平台架构兼容,实现邵阳市局数据及服务的无缝对接。
6.交付与验收
6.1 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满足采购人需求,所投软件产品参数必须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乙方提供1年质保期,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6.2服务要求
乙方应为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需提供以下支持服务:
(1) 7×24小时服务热线支持:
用户在软件使用过程中,遇到任何应用、操作或技术上的问题,都可通过乙方服务中心的热线电话进行咨询,乙方客服必须耐心地向用户解答各类问题。
(2)现场技术支持:
当用户问题无法通过热线电话解决时,需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工作日响应时间为1小时,并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其余时间要在2小时内响应,并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
(3) 网络技术支持:
除热线支持和现场支持外,需提供网络远程技术支持。
6.3质保期服务
需提供一年免费质保服务,质保期内出现因前期设计与业务运行不相符或有小范围调整时,乙方免费提供软件小范围调整和升级服务,质保期满后乙方应根据用户需求优惠提供软件功能新增和升级。
6.4实施交付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加强对实施组织的管理,所有实施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项目验收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6.5上线、验收、培训
6.5.1上线
(1)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的6个月内完成系统的功能上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需求调研、需求分析等工作,实施过程中,乙方应每周提交项目需求调研分析情况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签字确认,延期7个工作日未确认的乙方视为需求确认合格。甲方延期两周以上未确认乙方提交的需求确认报告的,乙方有权暂停项目开发工作,项目交付时间顺延。
(2)系统上线后,乙方应在十天内提交《系统上线报告书》,甲方收到后在10个工作日内签字确认。甲方拖延验收超过10个工作日,乙方有权视为上线合格。
(3) 在项目进行中,如甲方提出进行超出甲乙双方商定确认需求范围外的功能开发,关于新需求增加的功能开发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但是乙方应当给予甲方相应的优惠。
6.5.2 验收
(1) 在系统上线运行1个月后,乙方应在10天内提交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验收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期间乙方应给予配合。开发成果符合双方书面确定的开发需求、功能、指标的,由双方签署验收合格报告。由于甲方原因导致验收延期超过15天的,乙方有权视为验收合格。
(2) 乙方在验收合格且甲方付清本合同标的90%款项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资料。
6.5.3培训
在验收期间,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派出技术人员对甲方指派的人员进行培训,乙方应提供培训资料,培训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手册,培训场地由甲方提供,其余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费用。
7.不可抗拒因素
7.1 合同签订后,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和双方同意的其它不可抗力的事故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限期,这一限期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7.2 受事故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传真通知对方,并在10天内以特快专递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另一方审阅确认,具体时间以寄送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7.3 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方式通知另一方,并以特快专递证实。如不可抗力的影响连续20日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合同。
8.知识产权、保密
8.1知识产权
(1)甲方拥有软件的知识产权。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和许可有关的技术成果、计算机软件、技术诀窍、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文件。
(2)除本研发工作需要之外,未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商业性地利用本软件项目的信息、资料和技术。
(3)乙方应当保证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软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因此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由此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甲方有权利用本项目开发成果进行后续开发或改进,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由甲方享有。
8.2保密
(1)乙方有权根据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信息与资料。
(2)对甲方提交的业务信息、资料和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乙方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以外的其他方或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并按照甲方有关要求签订数据成果保密协议。
(3)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9.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合同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如果有)
(7)其他合同文件
1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柒份,其中正本肆份,副本叁份。采购人执正本贰份,副本壹份,供应商执正本贰份,邵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公司各执副本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加盖骑缝盖)后生效。
附件:《项目清单》
甲方:邵阳市国土资源勘测设计院 乙方:湖北金拓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李锐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委托代理人: 刘青
合同订立时间: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