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小学会议室视频拼接屏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11月14日
政府 采购合同
采购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小学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岳阳楼区荣创现代办公设备经营部 (以下简称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根据10月25日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小学会议室视频拼接屏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结果,甲方向乙方采购本合同标的,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1.1、甲方的招标文件;
1.2、乙方的投标报价清单;
1.3、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二条 合同标的见附件《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小学会议室视频拼接屏设备清单及报价》
第三条 合同金额
3.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金额为:贰拾玖万贰仟元整(¥292000.00 )。
3.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3.3、以上货物供货量以甲方实际签证的数量计量,在合同内的货物数量,如有变化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需增加供货数量的,增加量在10%以内的,按实签证;超过10%的需签订补充合同或重新招标采购。
第四条 质量保证
4.1、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4.3、本合同货物验收适用的标准及规范是:国标
4.4、本合同货物的质量技术要求是:国标
第五条 交货和验收
5.1、交货期: 2019 年 11 月 8 日之前全部到位并安装调试完毕。
5.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5.3、验收办法:
5.3.1、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5.3.2、货到交货地后,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的予以接收,不合格的予以退回,乙方在交货期限内予以补足合格品。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补足合格品的,甲方不支付货款,并按超期天数以万分之二每天来但违约责任;若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要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第六条 伴随服务 售后服务
6.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设备原厂规定的保修期(保修期起始日期以本项目甲方验收合格之日为准)提供壹年免费保修服务。
16.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3、服务要求:
6.3.1保修期内,设备出了问题,一般故障提供4小时内达到现场支援,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现场支援,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6.3.2保修期过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零部件费用一律按成本价给出,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6.3.3乙方向采购人提供一份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及保质期说明。
6.3.4由乙方全面负责相关的培训
第七条 货款支付:
7.1、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金额的95%;余下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若无重大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第八条 双方职责
8.1、甲方责任:协调各方关系,为乙方供货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及时组织货物验收。
8.2、乙方责任:按时、按质、按量交货;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调度管理,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做到文明、安全供货,在供货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负;爱护甲方财物,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对某些物体进行某种破坏时,需征得甲方同意,双方确定费用承担办法后实施。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
9.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应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二的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应付款总额的10%。
9.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二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 60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时生效。
9.4、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若被查出所供货物或其部件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除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
9.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三款处理,同时,乙方不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9.6、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0.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10.2、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签章
11.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贰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各壹份。
11.2、合同订立时间:2019 年 10 月 31日。
11.3、合同订立地点: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小学
11.4、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小学 乙方:岳阳楼区荣创现代办公设备经营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414000 邮政编码:410000
监管方: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办公电话: 0730-8720533
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己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通海路营盘岭路003号(黄海汽车修理厂4楼)
联系人:
电 话:0730-8616313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小学会议室视频拼接屏设备清单及报价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1 | 46寸光学0拼缝 | LG | DV460FHM-NV0 | 台 | 9 | 18540 | 166860 | |
2 | 前维护液压支架 | 标配 | 套 | 9 | 1650 | 14850 | | |
3 | 线缆 | 标配 | 套 | 9 | 670 | 6030 | | |
4 | 解码拼控主机 | 标配 | 套 | 1 | 32300 | 32300 | | |
5 | 管理软件 | 标配 | 套 | 1 | 35600 | 35600 | | |
6 | 外置拼接处理器 | 标配 | 台 | 1 | 14800 | 14800 | | |
7 | 内置图像拼接处理器 | 标配 | 套 | 1 | 14560 | 14560 | | |
8 | 设备费用合计 | | | | 285000 | | ||
9 | 安装调试费 | 次 | 1 | | 7000 | | ||
10 | 税费 | | | | 0 | | ||
项目报价合计 | | | | 292000 | |
金额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