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梅溪中学配套设施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11月13日

岳阳楼区梅溪中学校园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岳阳市岳阳楼区教育建设服务中心

承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岳阳明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199188163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公证、自愿的原则,就梅溪中学校园配套设施工程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内容和要求

校园绿化、铺设道路、教学楼地坪等工程,合同项目详细内容见预算评审清单。

    二、承包方式及工程价款

采用包工包料方式,工程合同价为:贰佰零捌万玖仟玖佰捌拾壹元整 2089981.00严格按照工程预算评审清单项目和工程量施工,不能随意变更项目与增减工程量,实行“零增加”管理。工程结算时参照施工图纸和现场签证资料,以现场核实工程量为准,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规文件进行计算。合同清单内容以外的项目未经甲方审批同意不纳入本合同结算范围。

三、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为20191020日,竣工验收日期为20200119日,工期总工期90天。如因不可抗力延期,甲乙双方协商顺延,因乙方无故延误工期,每延期一天从工程款中扣违约金500元。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负责工程的立项、建设规划方案审定、编制预算,指导并协助学校办理报建相关手续。督查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组织工程项目验收签证资料审核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服从甲方、学校管理,严格遵守施工纪律,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整个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协助学校搞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

3.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学校负责施工项目方案的规划及制订,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在甲方的指导下办理相关手续,协助乙方协调好周边关系(费用由乙方承担),负责监督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隐蔽工程和建筑材料质量,整理施工过程资料并归档,进行项目验收前的督促整改工作(预验收)同时要求派人(两人及以上)对施工现场进行签证,核实工程量,保留相关图片资料。

五、工程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施工中乙方应服从甲方及学校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每道工序都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所有建筑材料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材料进入现场由学校和监理人员验收后乙方方可施工,如因材料和施工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工过程中因乙方施工工艺缺陷,影响美观效果,且无法重新补救的,甲方可酌情扣除该部分工程造价。

工程质量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日起12个月。在工程保质期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维修,整改到位,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付款方式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岳阳楼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工作管理办法》{岳楼财审联(20151号}文件要求支付工程款凭正规发票和结算依据进行工程款结算

付款方式:本工程根据施工进度分批预付工程款,项目验收合格时预付款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70%,区财政局结算评审后支付至评审总价的85%,区审计局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总造价的95%,余额5%在工程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七、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生产,乙方应负责为施工人员购买保险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对灰尘、泥土、噪音、异味等采取处理措施,确保校园环境安全。若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其它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

 

 

学校(盖章):                 学校代表人(签字):

 

 

备案部门(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