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梅溪中学配套设施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11月13日
岳阳楼区梅溪中学校园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岳阳市岳阳楼区教育建设服务中心
承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岳阳明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199188163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公证、自愿的原则,就梅溪中学校园配套设施工程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内容和要求
校园绿化、铺设道路、教学楼地坪等工程,合同项目详细内容见预算评审清单。
二、承包方式及工程价款
采用包工包料方式,工程合同价为:贰佰零捌万玖仟玖佰捌拾壹元整(小写¥ 2089981.00元),严格按照工程预算评审清单项目和工程量施工,不能随意变更项目与增减工程量,实行“零增加”管理。工程结算时参照施工图纸和现场签证资料,以现场核实工程量为准,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规文件进行计算。合同清单内容以外的项目未经甲方审批同意不纳入本合同结算范围。
三、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为2019年10月20日,竣工验收日期为2020年01月19日,工期总工期90天。如因不可抗力延期,甲乙双方协商顺延,因乙方无故延误工期,每延期一天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500元。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负责工程的立项、建设规划方案审定、编制预算,指导并协助学校办理报建相关手续。督查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组织工程项目验收签证资料审核。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服从甲方、学校管理,严格遵守施工纪律,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整个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协助学校搞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
3.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学校负责施工项目方案的规划及制订,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在甲方的指导下办理相关手续,协助乙方协调好周边关系(费用由乙方承担),负责监督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隐蔽工程和建筑材料质量,整理施工过程资料并归档,进行项目验收前的督促整改工作(预验收),同时要求派人(两人及以上)对施工现场进行签证,核实工程量,保留相关图片资料。
五、工程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施工中乙方应服从甲方及学校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每道工序都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所有建筑材料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材料进入现场由学校和监理人员验收后乙方方可施工,如因材料和施工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施工工艺缺陷,影响美观效果,且无法重新补救的,甲方可酌情扣除该部分工程造价。
工程质量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日起12个月。在工程保质期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维修,整改到位,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付款方式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岳阳楼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工作管理办法》{岳楼财审联(2015)1号}文件要求支付工程款,凭正规发票和结算依据进行工程款结算。
付款方式:本工程根据施工进度分批预付工程款,项目验收合格时预付款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70%,区财政局结算评审后支付至评审总价的85%,区审计局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总造价的95%,余额5%在工程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七、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生产,乙方应负责为施工人员购买保险。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对灰尘、泥土、噪音、异味等采取处理措施,确保校园环境安全。若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其它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
学校(盖章): 学校代表人(签字):
备案部门(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