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人民医院妇儿中心大楼中心供氧、中心吸引、压缩空气、传呼系统设备采购、安装等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12月10日

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慈利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慈利县人民医院妇儿中心大楼中心供氧、中心吸引、压缩空气、传呼系统设备采购、安装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采购项目的名称:慈利县人民医院妇儿中心大楼中心供氧、中心吸引、压缩空气、传呼系统设备采购、安装等服务项目

2. 采购项目的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慈财采计[2019]214   

委托代理编号:HNFS-2019JS034

3. 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预算:人民币210万元整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进场,12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

4.采购项目用途、数量、技术要求摘要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5.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5.1.1法人提交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

5.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5.1.3.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5.1.3.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1.5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5.1.6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5.1.7提供最近(一个月内)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5.1.8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5.1.9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备案时间少余6个月)。

    5.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5.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具有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格。

5.2.2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企业许可证。

5.2.3投标人所投压力管道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2级资质及以上;

5.2.4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GC2级资质及以上;

5.2.5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制造商或代理商的授权委托书;

    5.2.6投标人在湖南省有售后服务机构或者分支机构。(提供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5.2.7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6.1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121100时起至2019 年12 1723:59分,自行在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栏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由代理机构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1257379614@qq.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采用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答疑(补充通知)”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4本项目不安排会议答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

7.保证金金额和递交截止时间:

7.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万元(¥:40000.00元)

7.2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3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开发中心张家界分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中国银行张家界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7.4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7.4.1投标人登陆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jjsggzy.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按钮,获取本项目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7.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右上方“保证金缴纳查询”或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专区“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7.4.3 本次招标出现招标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7.4.4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7.4.5 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实行电子化管理操作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号码:0744-8833286、8833291。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20010309 00 分(北京时间)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张家界市子舞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慈利县人民医院         址:慈利县

联系人:先生               话:1550744087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办事处打鼓台居委会西溪美景3栋2-502及2-602室、慈利县广场花园1栋201及202室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传真):13637442967

监督管理部门:慈利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吴主任              电  话:0744-3809808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