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备采购安装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4月22日

政府采购项目供货合同协议

 

 

项目名称:  零陵区萍洲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甲方(买方):零陵区消防大队                  

 

乙方(卖方):湖南蓝色光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买方通过永州市零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的认真评审并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买卖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货物、服务的名称、技术规格和数量

采购设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等见本合同附件一《采购清单)).

《采购清单》中的单价、总价均为包干价,均已包括了主材费、包装

、运输、安装及软硬件服务费用。(按乙方提供给甲方图纸完成施工)

2(4)、补充协议。

2、合同金额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卖方承诺,本合同的总金额为1595893.00  ,(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玖万伍仟捌佰玖拾叁元),分项价格在卖方投标书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的规定,此价格为调试、检测、售后和税费等全部费用含税总价款。

3、设备供应

1、交付时间、地点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6个工作日内设备进场,乙方自行负责设备的保管,设备的毁损、灭失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

3.交货地点:零陵区消防大队萍洲消防站指挥中心。

 

 

 

4、质量保证

1、材料(设备)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乙方应保证材料(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台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4、乙方对于其提供的软件硬件和系统拥有知识产权或已获得权利人

的授权,本项目使用不会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应当负责处

理索赔或涉诉等各项事宜,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均有为对方保密的义务。甲乙双方保证,因履行本合同所

获得的对方信息,仅用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只为履行本合同的

相关人员所知悉。任何一方的相关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由该人员所属

一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20   04 26

竣工日期: 2020   06 27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60 .《包括法定节假日》

6、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日内,甲方在财政局专项资金到位前提下预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478767.9元;

2、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通过甲方组织合格验收后,在财政专项资金到位前提下支付总金额的67%即1069248.31元;

剩余款项3%即47876.79元:为质保金,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且乙方履行约定的保修义务后。

3、付款方式均为先票后款、银行转帐、无息支付。

7、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施工场地、环境和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要条件。

2、工程结束后,甲方应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时进行工程验收工作。

3、甲方按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乙方责任

1、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

2、验收不合格时,由乙方进行返工或修理,并负责全部费用。

(逾期交付、质量不合格等)视为违约,应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 5%作为违约金。

8、竣工验收

1、本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后应当进行为期 7 日的试运行。如因乙方

原因导致设备与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的,乙方应当及时排除并承

担相应的费用。本项目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内容全部建成,经试运

行达到设计要求并经甲方认可后视为交付完成、验收合格。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满足贵单位本次采购需求,以及贵单位或上级机关规定为准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3、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组织、使用人员,上级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3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收到修改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整改达到验收标准,并承担整改造成的所有费用。

9、售后服务及质保

1、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实施7×24 小时保修及售后服务,设备的免费维修期为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由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设备不在售后质保范围内)一年后,乙方定期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且只收取施工费用和设备成本费用。

2、甲方对售后服务有其他合理要求,可与乙方另行商定。

 

10、争议处理

     1、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1、合同签订时期

甲方:  零陵区消防大队     乙方: 湖南蓝色光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电话:13100220088           

电话: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中山南路143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零陵支行  

银行帐号:597899991010003094110      

 

签字日期: 2020年04  月 13 日 签字日期:2020 年04 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