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三中新建篮球场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5月29日

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茶陵三中新建篮球场工程

 

 

工程地点:茶陵县第三中学内

 

 

发包人:茶陵县第三中学

 

 

   承包人:湖南飞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二零年五月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茶陵县第三中学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湖南飞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基础上,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进度等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茶陵三中新建篮球场工程

2、建设单位:茶陵县第三中学

3、工程地点:茶陵县第三中学内

4、结构类型:篮球场工程。

二、工程范围及承包形式

1、工程承包范围:

  详见施工图纸,具体见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承包方式:凡属工程范围内的工程项目,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本合同工程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清单施工,经甲方同意增加的工程量以甲方代表签证为准,结算按评审依据结算。

三、合同工期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或以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出具的开工通知单为准,该工程计划于2020  6  10 日开工,2020 9 10 日竣工,总工期为自然日历天数 90天,如遇不可抗拒因素,经甲方审查据实顺延工期。

2、如遇以下情况,经甲方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甲方在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前3天,三通一平未完成,影响乙方进场施工的。

(2)甲方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48小时以上而影响乙方下一工序施工的。

(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6级以上大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导致地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影响乙方工程进度的。

(4)停电、停水24小时以上,经甲方签证同意的。

四、工程质量、保修及其条件

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标准。

2、乙方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除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同时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方的监督与检查。

五、合同价款

(招标中标价)工程总造价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柒万零肆佰陆拾玖元捌角贰分,(小写):670469.82元。

六、工程款的支付

1、关于工程款支付按(茶财购《2018109号)文件执行,支付进度款不超过完成进度金额的80%,进度以甲方认定为准。

2、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及比例:根据工程阶段形象进度所占工程进度款总造价的比例分期支付,具体如下:

1)乙方完成工程总造价的50%,甲方应向乙方拨付工程总造价的  30 %

2)乙方完成工程总造价的70%,甲方应向乙方拨付工程总造价累计至50 %

3)乙方完成工程总造价的100%,验收合格甲方应向乙方拨付工程总造价累计至75 %

4)、工程竣工,资料归档,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甲方向乙方拨付累计至结算审核金额的97%,余款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金在竣工交付使用后1年内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3、其他约定:

(1)甲方拨付工程款必须至乙方公司账户,以确保财务管理和工程顺利进行。

(2) 乙方每次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款时,应按要求经过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签字后才能支付。

(3)乙方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交税需要的相关资料。

七、工程价款结算

工程竣工结算总价=合同总造价+增加工程变更签证费用(或减去变更工程量减少部分)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办理开工前的有关手续,确定建筑物的定位、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做好场地“三通一平”工作。

2、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4套,清单1套。

3、组织双方和设计单位及监理公司参加设计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

4、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5、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6、负责协调处理相关单位及当地的关系。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发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行为宗旨,以国家建设部、省市行政法规和系列文件精神为准则,切实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2、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工作,不得发生任何冲突,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月施工进度计划和分部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甲方及有关单位。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清单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乙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乙方自行组织清场外运。

6、乙方应遵守国家现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当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民事、经济纠纷及债权、债务概由乙方负责。乙方自行搞好治安、保卫、防火、防盗、卫生防疫等工作,凡因此出现的问题概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

7、乙方负责现场施工安全,悬挂施工安全标志牌和警示牌及项目公开公示牌。

8、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手续及竣工决算。

9、乙方必须遵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落实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违背政府规定所造成的相关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必须为参加本项目所有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及其他保护用品)均由乙方自费采购与使用。如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承担全部事故责任与相关费用。

九、工程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工作联系函等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设计单位批准同意,并于修改前3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甲方签证后,乙方方可予以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4、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情况之一,乙方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请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不得将错就错,应立即停工,并立即向监理人员或甲方工程人员汇报。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十、合同变更、解除条件

如遇不可抗力,本合同无法再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各项损失及承担方式双方协商后再定。

十一、争议解决

1、本合同为双方在 2020           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格式条款)的补充合同,如本合同条款与上述合同条款有冲突、重复,或双方对两份合同有争议,则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可另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茶陵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项后自然终止。

 

 

 

   方: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