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2019年/2020年环境卫生整治项目物资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9月15日
采购人(全称):城步苗族自治县移民开发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天地人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2019/2020年环境卫生整治项目物资采购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2019/2020年环境卫生整治项目物资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城步财采计[2020]000044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城步苗族自治县2019/2020年环境卫生整治项目物资采购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根据合同清单、项目实施要求及说明、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及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要求,整体交付。
项目经理:柳团中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421736元整
大写:壹佰肆拾贰万壹仟柒佰叁拾陆元整
(2)合同标的物如下:
序号 | 名称及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50L大垃圾桶 | 个 | 1196 |
2 | 40L垃圾分类箱 | 个 | 210 |
3 | 30L户分类垃圾桶 | 个 | 18130 |
4 | 手推垃圾斗车 | 台 | 82 |
5 | 垃圾转运车(环卫500L) | 台 | 63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质保期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09月11日,履行期限:30日历天内(雨天顺期)。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项目整体交付
质保期:塑料制品质保期为一年;垃圾转运车(环卫500L)质保期详见下表:
序号 | 名 称 | 三包期 | |
1 | 电机 | 变档电机 | 壹年 |
| | 差速电机 | 壹年 |
2 | 电池 | 铅酸电池 | 壹年 |
| | 充电器 | 六个月 |
3 | 电器件 | 控制器 | 壹年 |
| | 前叉合件、前挡泥板、大灯支架、手刹总成 | 叁个月 |
4 | 结构件 | 车架 | 壹年(脱焊、掉漆) |
| | 内胎、外胎、制动拉杆 | 叁个月 |
5 | 其他 | 前制动器 | 壹年 |
| | 鞍座/靠背 | 叁个月 |
| | 语音提示器 | 陆个月 |
6 | 附件 | 开关类 | 叁个月 |
| | 前大灯、尾灯、转向灯 | |
7 | 易损件 | 拉线/闸皮、保险丝、灯泡/后视镜/脚踏板/弹簧类/装饰类/防护类橡胶件、座桶、电池盒、车体塑料件 | 非三包件 |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
四、付款
所有货的标的物到齐后并提供合格证,标的物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后甲方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逾期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工程款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09-11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09月11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杨永兴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柳团中 |
电 话:7361518 | 电 话:13207399748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 |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耀华大厦B座1402室 |
|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冈支行 户 名:天地人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武冈分公司 |
| 帐 号:8100001012370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