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祁东县第二中学高清监控系统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10月16日
湖南省祁东县第二中学高清监控系统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省祁东县第二中学高清监控系统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祁财采计[2020]058,委托代理编号:ZXCD-2020-A08的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获取磋商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祁东县第二中学高清监控系统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祁财采计[2020]058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单位:项)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
01 | 整包 | 湖南省祁东县第二中学高清监控系统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详见本文件第三章) | 1项 | 990000 | 888602 | 13330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序号 | 品名 | 规格/参数 | 服务 | 合同条款 |
1 | 高清监控系统设备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质保期:壹年 | 1、完工时间: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2、实施地点:湖南省祁东县第二中学校内; 3、付款方式:货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正常运行1个月,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90%,预留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一次无息付清。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注: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企业,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5、投标人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提供上述所有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不接受影印件印鉴。(此步骤仅限于发售磋商文件阶段)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20年10月 16 日至2020年10月 23 日(8:00~12:00时,15:00~17:00时)
2、发售地址:祁东县祁丰路455号
3、发售价格:4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上门报名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 03 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祁东县新红火大酒店七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名称:湖南省祁东县第二中学
联系人:匡先生
电 话:1301716658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祁东县祁丰路455号
联系人:肖女士
电话:15874752612 0734-7866558
3、监管部门: 祁东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734-6284619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