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医院二部ICU呼吸机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永兴财采计【2020】131号
采购代理编号:2020-JJD-857
3、最高限价:¥1500000.00元
4、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及收取方式:贰万零伍佰元整,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收取方式:转账或现金。
5、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能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近三个月(指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1.3、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2.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报名及招标文件提供下载期限:2020 年12 月10日至 2020 年 12 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czggzy.czs.gov.cn/)进行网上免费报名和网上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2月16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czggzy.czs.gov.cn/)。
备注:各投标人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 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联系人:湖南 CA 公司郴州办事处 18175580110。“数字 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1、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元 月 5 日10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市民服
务中心 4 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1 年 元 月 5 日10时 30 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 4 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投标保证金缴纳:¥30000.00 元整
2、缴纳时间:2020 年12月10日 9 时 00 分至 2021 年 元 月 5 日10时 30 分
3、缴纳方式:转账
开户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财兴支行
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于开标前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到以上指定账户,并须在 2021 年 元 月 5 日10时 30 分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为便于查找,请投标人转账备注栏里注明项目名称。
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czggzy.czs.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 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人名称:永兴县人民医院
地址:永兴县大桥路191号
联系人:鲍老师
地址:郴州市交警三大队院内
联系人:邓丽娟
电话:17358859380、0735-2266928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