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塘渡口镇罗吉村罗吉冲安置区(市政)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12月29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邵阳县塘渡口镇罗吉村罗吉冲安置区(市政)工程项目 

人:邵阳县塘渡口镇罗吉村村民委员会

人:湖南省竞旺建筑有限公司

 

 


  2020   12

 

施工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邵阳县塘渡口镇罗吉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湖南省竞旺建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订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邵阳县塘渡口镇罗吉村罗吉冲安置区(市政)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邵阳县塘渡口镇罗吉村罗吉冲

政府采购编号:邵阳财采计-[2020]00249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道路主车道分部工程与辅道分部工程,给排水工程分为雨水井、排污管道、雨水管道等分部工程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0 年 12 月 26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1 年 3 月 26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四、工程质量标椎及规范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本工程应遵循以下技术规范:

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范》;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3、本工程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甲方进行施工全程监督,所有工程的质量管理,应进行分项工程检测验收签证,每道施工项目都必须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项目施工。如项目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或返修,所造成损失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4、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按技术规范要求提供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等技术资料。本工程项目建设所有原始资料、试验资料、检测资料及竣工资料等必须符合城市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要求,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办理项目资料归档备案手续。
   五、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

工程签约合同价以中标价为准:计RMB(大写):贰佰肆拾叁万叁仟元整 ,小写(¥2433000.00元)

2、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包括的内容和综合单价详见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和乙方的投标报价书,所有项目都包含在合同价格内;如果现场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有较大的偏差时,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招标文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7、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承诺

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甲方和乙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施工,如需变更设计,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委托设计部门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交由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施工,否则一律不予认可,乙方擅自变更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2、本工程凡涉及费用增减,乙方必须按程序先报方案,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后生效。
    3、工程经济签证:凡属工程签证、技术核定,均由乙方及时申报,经监理方、甲方共同审查签证认可后有效。
    4、过程计量: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收取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九、工程量计量
    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及变更指示等按实际工程量进行计量。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为依据。
    十、工程变更及结算
    1、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增、减项目及工程量清单错算、工程量清单漏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与实际施工不符、图纸会审、基础隐蔽及技术经济签证等均应予以调整。

2、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后调增工程量不超过10%(含10%)时,其综合单价按照原中标综合单价或类似综合单价确定;如果投标中标价中无相同或相似综合单价时,其综合单价执行2014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标椎,取费按湘建价[2014]113号、湘建价[2017]165号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施工期的相关配套文件规定、施工期邵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转)发的《邵阳工程造价文件》公布的综合工资单价、材料预算价格或签证价,总造价按实计算。

3、当工程变更调整部分的工程造价超过合同总价款10%,必须按照邵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及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并及时办理并完善相关手续。

4、减少的工程量按中标单价相应减少。

十一、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本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后预付工程合同款的10%,工程完工50%支付合同款的30%,工程量完工80%支付合同款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款的20%,工程结算审计后支付合同款的1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付清。
    2、乙方必须凭甲方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开具的有效税务发票领取工程款,税费由乙方负责。

十二、工程结算

本工程按以上变更、计量、计价方式计算结算造价。结算程序为:工程竣工验收后60天内,由乙方编制工程结算书及竣工验收资料提交甲方、监理方初步审核后,交由审计机构作出最终审计,工程款决算金额按审计机构最终审定金额为准。

十三、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完整的竣工资料(含竣工图)二套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乙方直接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十四、责任和违约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移交施工现场。

2、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

2)保证向乙方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

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发包人应当在移交施工现场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开工后方能提供的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尽其努力及时地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施工为限。

4、因甲方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5、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处理施工矛盾纠纷。因乙方原因产生的矛盾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其费用由乙方负责;因甲方原因产生的矛盾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6、严禁乙方转包工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7、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合格工程,工程验收未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乙方除按要求在规定期间负责返工外,还要处以工程造价1%的罚款。工期每延误一天,处300元/天的违约金,但工期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总价的2%,所有违约金均从工程款中扣除。工期每提前一天,奖励300元/天,但工期奖励总额不得超过总价的2%
    8、乙方应及时发放民工工资和支付各种材料款,不得应拖欠民工工资和材料款造成停工和上访。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并处以工程合同价10%的罚款。
    十五、安全施工
    1、乙方应严格按规范施工,围挡作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2、乙方负责该工程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施工人员及施工现场第三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并办理相关安全责任保险。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3、乙方按照国家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对质量安全负责。

十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 邵阳县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塘渡口镇人民政府份,代理公司份,监管部门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邵阳县塘渡口镇罗吉            湖南省竞旺建筑有限公司

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王心刚                   

谭公粮   刘小江  刘远杰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县塘渡口

谭要花  刘飞    邹振伟                   支行

名:  湖南省竞旺建筑有限公司  

   号:43050165730800000069   

 

签订日期: 2020   12  25     签订日期: 2020  12 25

 

 

 

监督部门:(备案)邵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