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坪费湖流域水资源利用与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监理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2月23日
采购人(全称):岳阳微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甲方) |
供应商(全称):岳阳天泽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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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县坪费湖流域水资源利用与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监理采购 |
2、采购项目编号:HNSJJYY-2022-CG-041 |
3、项目内容:岳阳县坪费湖流域水资源利用与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监理采购 |
4、是否分包:否 |
5、项目负责人:李杰 |
6、联系电话:15773087188 |
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3696989元 |
大写:人民币叁佰陆拾玖万陆仟玖佰捌拾玖元整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
3、合同定价方式:详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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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付款方式: |
全额付款: |
预付款: |
分期付款: 详见合同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
三、合同履行 |
1、起始日期:2023年01月18日 |
2、地点:岳阳县 |
3、方式:按合同履行 |
四、合同验收 |
验收主体:岳阳微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验收方式:详见合同 |
验收标准:详见合同 |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本合同协议书 |
(3)中标通知书 |
(4)投标文件 |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8)其他合同文件 |
六、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3-01-18生效。 |
七、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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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01月18日 |
合同订立地点:岳阳县 |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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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岳阳微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岳阳天泽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杰 委托代理人:吴治国
电话:15773087188 电话:0730-7657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