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大楼物业服务外包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9日

采购合同编号:XTGHZB[2024]0149号

采购人(全称):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金瑞华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九华大楼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经财采计(2024)010

3)项目内容: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食堂服务

4)项目承包范围:详见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

(1) 合同金额小写:3967633.80元

大写:叁佰玖拾陆万柒仟陆佰叁拾叁元捌角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湖南金瑞华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

详见采购文件

/

2

3967633.80元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4929日,服务期限:两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成交单位负责实施

4.付款

服务费用按月度转帐支付,采购人于每月25日前凭中标人提交的正规物业管理发票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929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 1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929

 

 方:(公章)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方:(公章)九华大楼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夏博

委托代理人:陈清锋

委托代理人:张家收

 话: 57511456

 话:52328666

 真:

 真: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湘潭九华支行

 

 号:810000269679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