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学生常规体育器材采购及安装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6月24日
隆回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学生常规体育器材采购及安装(包一)合同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隆回县教育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华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隆回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学生常规体育器材采购及安装
(2)政府采购编号: 隆回财采计[2020]000039
(3)项目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88180.00元
大写:叁拾捌万捌仟壹佰捌拾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一、附件二。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0年6月23日,完成日期:2020年7月23日。总日历天数:30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成交供应商免费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完毕,甲方组织验收。
4、付款:项目完工后,采购方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
付合同总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性无息付清。
5、响应时间:响应时间≤4小时,应在24小时内上门服务,在72小时内修复。如在7天内仍不能修复,应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供应商如不能及时赶到,采购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保修期满后,继续提供优惠服务。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t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年6月23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执二份,供应商执二份,代理机构 一 份政府采购监管部分 一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6月23日
合同订立地点:隆回县教育局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祖中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黎利波
电 话: 电 话:18163812688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县工行
帐 号:1906020229200011488
合同备案:隆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公章)
备案时间:2020年 6 月 24 日
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资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资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资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生效
23.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4.附则
24.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附件一、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型号规格 |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
1 | 篮球架 | 浙江翔泰工贸有限公司 | XT-B018 | 产品符合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国家标准 1、主立柱采用180mm×180mm×3.25mm方管; 2、伸臂由150mm×100mm×3mm方管; 3、后拉杆采用φ48×2mm焊管焊接; 4、篮板上下拉杆均采用直径42×2.0mm圆管,在数控弯管机上弯制而成; 5、篮板规格:1800mm×1050mm,篮板配用国家通用的高强度安全玻璃篮板。 6、外处理:电动抛丸除锈,粉末整体静电喷塑,颜色亮丽,不易褪色; 7、安装方式采用预埋式(预埋件由供应商免费提供),安装完成后预埋件上方加装地罩; 8、篮圈:优质圆钢制成达国际标准,圈条直径为20mm。篮圈下沿设有12个以上均匀分布的系篮网的附加系统,这个系统没有尖锐的角或容得任何手指进入的空间或间隙。 9、篮球架的高度:篮圈到地面的高度为3.05米,伸臂1850mm; 10、其它要求:不存在和使用功能无关的凸出物;器材各支撑人体的表面所有棱边和尖角半径3.0mm,使用者或第三者易接触的零部件的其他所有棱边进行圆滑过渡。焊接件经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接而成,严密牢固,焊缝美观,无漏焊、虚焊、包渣、裂纹等缺陷。表面采用静电喷塑表面光滑平整,色泽均匀,结合牢固。表面喷塑颜色可保三年不褪色、五年不脱落。 |
2 | 标准排球架 | 浙江翔泰工贸有限公司 | XT-E011 | 移动小车推动式:1、排球柱钢管壁厚3.0mm,外管直径为89mm,内管直径为76m,箱体钢板厚度3mm。 2、底座上的方管采用壁厚3.5mm的优质钢板经折弯机一次折弯成大小头形状,全长为1.3米,此做法改变了以往传统方管制作工艺,使整体线条效果更美观新颖。3、排球柱升降灵活、底盘稳固,有配重箱。配重箱外形尺寸:610×410×340mm;立柱箱体上有小车轮,移动灵活。 4、内管表面防锈;外管、箱体喷涂。表面无皱纹,无漏镀、脱镀、无漏喷、脱漆及明显划痕等缺陷。焊接严密牢固,不应有漏焊、虚焊、包渣、裂纹等缺陷。 |
3 | 羽毛球架 | 浙江翔泰工贸有限公司 | XT-E010 | 1、执行标准:GB∕T19851.13-2007《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标准—羽毛球网柱》。2、产品技术要求:铸铁移动式,底座外形尺寸:400*700*130mm,柱高1550mm,¢40钢管,壁厚不低于4mm,底座重量每只40公斤,底座平稳无晃动。配羽毛球网1副。3、外表面采用静电粉末喷塑工艺,涂饰层附着力应达到一级,硬度达到2H、有一定的耐冲击性能,表面无皱纹、无漏喷、起泡、脱皮及明显的划痕等缺陷。喷涂前必须采取除锈处理,以确保涂层在户外长期使用。产品涂料配方不应含有毒元素。各部件焊接应严密牢固,不应有漏焊、虚焊、裂纹等缺陷。 |
4 | 羽毛球拍 | 浙江翔泰工贸有限公司 | XT-E039 | 1、产品执行标准: |
5 | 羽毛球 | 浙江翔泰工贸有限公司 | XT-E039B | 16根羽毛固定在球托部,羽毛长64毫米至70毫米,重4.74克至5.50克 |
6 | 赛篮球 | 浙江翔泰工贸有限公司 | XT-SLQ | 1、圆周长745~775mm、质量595g~620g。 |
7 | 赛排球 | 浙江翔泰工贸有限公司 | XT-SPQ | 1、圆周长640~660mm、质量280g~320g。 |
8 | 胶篮球 | 浙江翔泰工贸有限公司 | XT-JLQ | 7号橡胶球,尺寸:749-762mm(国际比赛标准用球-圆周75-76cm)。重量:420-480g 气密性≤15。防滑耐磨。 |
9 | 胶排球 | 浙江翔泰工贸有限公司 | XT-SPQ | 5号橡胶球,圆周长650~670mm(中间值660mm±6mm)、质量230 g~270g。圆周差均需≤4.0mm。 |
10 | 篮球网 | 浙江翔泰工贸有限公司 | XT-B045 | 比赛型全棉蜡线 |
11 | 排球网 | 浙江翔泰工贸有限公司 | XT-E025 | 长9.5米,宽1米,网孔10*10厘米、腊线尼龙;四面包边,包边为5公分宽帆布,网线采用打腊尼龙线,防日晒雨淋、 抗老化性能强,高度耐用.拉伸钢丝,可紧固两端,使球网形成紧绷状态 |
12 | 羽毛球网 | 浙江翔泰工贸有限公司 | XT-E013 | 6m*0.6m全棉蜡线 |
13 | 短跳绳 | 浙江翔泰工贸有限公司 | XT-F047 | 1、产品执行标准:GB/T19851.20-2007《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标准—跳绳》 |
14 | 长跳绳 | 浙江翔泰工贸有限公司 | XT-F048 | 1、长:7m。 |
15 | 拔河绳 | 浙江翔泰工贸有限公司 | XT-F043 | 27m该绳用多股麻绳绞合成直径为22~30mm,长度不小于27m的长绳,两端结孔,中间套以红色标记。该绳的拉力强度不小于5000Kg,带钢丝。 |
16 | 单杠 | 浙江翔泰工贸有限公司 | XT-A011 | 符合GB/T19851.1-2005要求: |
17 | 双杠 | 浙江翔泰工贸有限公司 | XT-A012 | 符合GB/T19851.1-2005要求: |
18 | 肋木 | 浙江翔泰工贸有限公司 | XT-A049 | 1.产品执行标准: GB/T 19851.1-2005 。 2.肋木:室外地埋固定式,使用宽度2000mm,地上高度2500mm,相邻的上下横肋间的中心距为300mm。3.立柱为不小于Φ90*3mm的圆钢管;横管为不小于Φ32*3mm圆管,安装应采用直埋方式,立柱地埋深度不小于500mm。 |
附件二、报价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隆回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学生常规体育器材采购及安装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 隆回财采计[2020]000039 | ||||||||||||||||
委托代理编号 | SF2020007 | |||||||||||||||||||
1 | 合同包号 | 第一包
| ||||||||||||||||||
2 | 货物名称 | 篮球架 | 标准排球架 | 羽毛球架 | 羽毛球拍 | 羽毛球 | 赛篮球 | 赛排球 | 胶篮球 | 胶排球 | 篮球网 | 排球网 | 羽毛球网 | 短跳绳 | 长跳绳 | 拔河绳 | 单杠 | 双杠 | 肋木 | |
3 | 服务要求 | 整体项目质保期 1 年 | ||||||||||||||||||
4 | 数量 | 30 | 20 | 10 | 960 | 960 | 480 | 480 | 480 | 480 | 128 | 128 | 128 | 1600 | 640 | 64 | 6 | 6 | 6 | |
5 | 单价 | 6000 | 1050 | 800 | 33 | 2 | 72 | 44 | 32 | 30 | 21 | 76 | 50 | 6 | 14 | 105 | 812 | 950 | 912 | |
6 | 总报价人民币 | 人民币小写:388180.00 元 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捌仟壹佰捌拾圆整 | ||||||||||||||||||
隆回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学生常规体育器材采购及安装(包二)合同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隆回县教育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宏康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隆回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学生常规体育器材采购及安装
(2)政府采购编号: 隆回财采计[2020]000039
(3)项目内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96000.00元
大写: 贰拾玖万陆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一、附件二。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2020 年 6 月 17 日,完成日期: 2020 年 7 月 16 日。总日历天数: 30 天。
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 成交供应商免费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完毕,甲方组织验收。
4、付款:项目完工后,采购方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
付合同总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性无息付清。
5、响应时间:响应时间≤4小时,应在24小时内上门服务,在72小时内修复。如在7天内仍不能修复,应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供应商如不能及时赶到,采购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保修期满后,继续提供优惠服务。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t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六 份,采购人执 二 份,供应商执 二 份,代理机构 一 份政府采购监管部分 一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0 年 6 月 17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隆回县教育局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刘祖中 法定代表人:肖文华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邓学友
电 话: 电 话:15116433588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交通银行长沙高桥支行
帐 号:4318 9999 1010 0035 29965
合同备案:隆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公章)
备案时间: 2020 年 6 月 24 日
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资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资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资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生效
23.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4.附则
24.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附件一、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型号规格 |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
1 | 移动式篮球架 | 海兴红旗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 HQ-1013 | 1、箱体规格2m*1m,框架结构,采用50mm×50mm角铁,四周采用3mm厚钢板焊接成型。 2、篮板高度3.05m,伸臂2.25米。立柱采用150mm×150mm管材,壁厚2.75mm,横梁采用直径150x150mm方管,壁厚2.75mm.篮架立柱接头、立柱底板和伸臂头部组件均采用优质精密铸钢件制作。通过调节上下拉杆,可调节篮圈与地面的平行度。篮架上拉杆采用Φ42*2.75mm圆管在弯管机上一次成型,下拉杆采用40m*60mm*2.75mm的优质方管制成。篮球架的主杆与底座之间的拉杆由□40*40*2.75mm优质方钢管两个与主杆形成三个三角型,保证整个篮球架的稳定性; 3、篮板,规格:1800x1050mm,篮板配用国际通用的高强度安全钢化玻璃篮板,具有透明度高、耐侯性好、抗老化、耐腐蚀、不易模糊等特点,篮板采用铝合金外框 ,并在篮板下沿安装安全保护条,能保护运动员扣篮时不受伤害。篮板背面带有可调节装置,篮板正面标有内外框线。 4、篮圈:篮圈采用φ18实心圆钢制作,圈下焊有冲压成型的圆弧形网钩,十二段均匀分布留适当间隙。篮圈抗弯性能好,水平固定在篮板上,配网。 |
2 | 乒乓球台 | 海兴红旗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 HQ-4006 | 1、外形尺寸:2740mm×1525mm×760mm。结构简练、使用方便。 2、台面采用SMC材质,翻边式。由目前国内最新型的高分子复合材料高温模压成型,具有环保、外形美观、稳定性好、弹性好、耐候性强(可适应±40℃温差)、防静电、防腐蚀、阻燃、台面不断裂、不变形、不变色等特点。翻边高度50mm,背面小方格内有对角加强筋,台面边沿四周画有白线,宽度20mm,台面中间画有细白线,宽3mm。 3、台面下为框架结构,采用20mm×40mm的扁方管。 4、彩虹腿采用直径60mm壁厚2.75mm的优质圆管。台腿采用法兰与地面牢固连接,所有撑管采用Φ40×3mm的优质圆管,保证整体的稳定性;紧固件采用达克罗螺丝,能保证长年不生锈。 5、配网架,网高150mm。 6、各部件焊接应严密牢固,没有漏焊、虚焊、裂纹等缺陷; |
3 | 乒乓球拍 | 海兴红旗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 HQ-4010 | 1、底板为实木,外观整体光洁,无毛糙感,无节疤、无明显拼缝、缺损、凹陷、压痕。胶合不应有开胶、开裂,无明显透胶。印刷字迹、图案清晰,嵌入拍柄后无明显不适感。 2、粘合层不超过底板总厚度的7.5%或是0.35mm。 3、胶粒片和海绵应用橡胶等高分子材料制成。胶粒片的一面应有胶粒,另一面应是平面的。 4、 颗粒胶连同粘合剂总厚度≤4mm,胶粒的分布密度为10粒/cm2~30粒/cm2。 |
4 | 乒乓球 | 海兴红旗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 HQ-4012 | 1、球重:2.20g -2.60g。 2、园度:0.4mm,直径:40.4mm-43.4mm。 3、弹跳:220mm-250 mm以上。 4、硬度:两顶受压下陷差距不大于0.35mm。 5、6个/盒 |
5 | 跳高架 | 海兴红旗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 HQ-6027B | 1、跳高架由底座、固定立柱、移动立柱、横杆托架、微调支脚构成。产品形式简洁,结构合理,可装拆,便于运输和包装。 2、固定立柱与移动立柱选用铝合金。表面氧化处理。固定立柱上贴有标尺,刻度调节范围:500~1800mm。 3、底座选用厚铁板一次冲压成型,避免了焊接造成的接口腐蚀。底部设有PU滚轮,移动方便。 4、跳高架横杆托架具有防腐蚀性、安全、牢固等优点且上下移动方便。 5、跳高架底座底部设有微调机构,通过调节微调机构可满足场地不平整引起的跳高架的稳定性和横杆的高度要求。 6、底座所有钢制件表面均抛丸除锈等初级处理后在自动喷涂线上采用纯聚酯粉末喷涂完成最后表面处理,涂层厚度70~80um,试品经GB1771-91 36小时盐雾试验,涂膜无变化,划格处单面腐蚀<2mm。 |
6 | 跳高海绵垫 | 海兴红旗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 HQ-5040 | 1、结构组件、规格及材料要求: 内胆2个1.5×2×0.3m的海绵,垫套 1个3×2×0.3m,4*4帆布 2、军绿色4*4防水帆布套经缝纫组合,四角为直角,每个角均有皮革复合保护,置4-6个把手。 3、海绵于垫套内缝合形成,当载荷落到垫子上时,凹陷深度平均为30~40mm,弹跳高度为20~120mm。 |
7 | 移动式音箱 | 广州市白云区神山符氏电器厂 | k119 | 石英震荡线路。两种电源,遇断电,主机内置电池。 自动供电使用。无线/有线话筒可同时使用,双无线话筒。带数码混响,可以调节声音效果。带DVD播放器,可以播放CD、VCD、DVD。FM收音机,调谐、接收、发射、功放一体。带12寸低音喇叭 |
8 | 秒表 | 海兴红旗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 HQ-6084 | 1、电子型,60道;三排显示精度1/100秒。 2、具有记忆、存储、重现功能。 3、防水防震。 |
9 | 皮尺 | 海兴红旗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 HQ-7028C | 1、标称长度:30米。主要构件:尺盒、摇柄和首端装有金属拉环的整条尺带。 2、尺带的分度值为1cm,尺带的线纹宽度应为1mm,尺带材料为布基喷漆材料制作。正反两面的线纹应重合,其偏差不得超过1mm 3、尺带涂料应均匀、平滑、牢固、清晰、垂直纵边、无断线,无剥落现象,色泽应一致。尺带在顺带长方向折叠2cm—3cm使其两边接触时,涂料表面无裂痕。 4、尺带各分度线纹应均匀、明晰,并垂直达到尺边,无重线、漏线和超过线纹宽度的断线现象。 5、尺带拉出或用摇柄收卷尺带时,应轻便灵活,无卡阻现象,手柄可折叠。金属拉环应灵活、牢固可靠,不得锈蚀。 |
10 | 跳高杆 | 海兴红旗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 HQ-6029 | 1、跳高横竿技术要求 1.1、跳高横杆由横杆和横杆接头组成。 1.2、横杆采用φ30的玻璃钢材料制作,总长为4000mm,质量小于2000g。横杆接头采用特殊的外形结构。 1.3、横杆固定在立柱上时,中心自然下垂10mm。 1.4、横杠应具有一定的弹性,在横杠中央悬挂3kg重物时,横杠中心下垂不超过20mm。 |
11 | 小体操垫 | 海兴红旗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 HQ-5037 | 1、执行标准: GBT 19851.2-2005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体操器材》 2、技术要求:1)展开规格为1200×600×100mm。2)内胆材质为聚氨脂塑料发泡材料,为两个整块结构,不会拼湊;采用环保材料,压缩强度≥100KPa,吸水率≤6.0%。3)垫套材质为3×3精细帆布,颜色为军绿色,为防水帆布。可在长度方向对半折叠,体操垫长度方向两侧设提手把,在垫子四周加装粘扣,便于拼接使用。涤纶线缝合,两面革贴角。4) 跳垫的四角为直角,四周仿皮革包角:表面平整,无皱折,当载荷落至体操垫时,外层不会起皱,里外层不会发生相对位移。5)当载荷落至跳垫时,外层不会起皱,里外层不会发生相对位移。6)硬度和减震指标应符合GB8398标准第2.4条的要求。 |
12 | 大体操垫 | 海兴红旗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 HQ-5035 | 1、执行标准: GBT 19851.2-2005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体操器材》。 2、技术要求:1)规格为2000×1000×100mm。2)内胆材质为聚氨脂塑料发泡材料,为两个整块结构,不会拼湊;采用环保材料,压缩强度≥100KPa,吸水率≤6.0%。3)垫套材质为3×3精细帆布,颜色为军绿色,为防水帆布。可在长度方向对半折叠,体操垫长度方向两侧设提手把,在垫子四周加装粘扣,便于拼接使用。涤纶线缝合,两面革贴角。4) 跳垫的四角为直角,四周仿皮革包角:表面平整,无皱折,当载荷落至体操垫时,外层不会起皱,里外层不会发生相对位移。5)当载荷落至跳垫时,外层不会起皱,里外层不会发生相对位移。6) 硬度和减震指标应符合GB8398标准第2.4条的要求。 |
13 | 发令枪 | 海兴红旗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 2发 | 1、发射方式:单发;容弹量2发。 2、扣动扳机可发出枪声、烟和闪光。声响:镗口水平正前方100米处,声强值60分贝;烟雾:在规定背景下,镗正前方150米可见。 |
14 | 发令子弹 | 重庆长江电工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0粒/盒 | 国标盒装100粒/盒。 |
15 | 毽子 | 海兴红旗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 HQ-6087 | 1、毽子由底座与毽羽组成,放置于平台上,毽子体身端正,无倾倒现象。 2、毽垫直径30-32mm,毽子厚3-4mm,毽子高130-180mm,重13-15g。 3、毽羽采用8-10支彩色鸡羽扎成圆形,固定在毽垫上,毽羽应均匀、整齐,色泽美观,无腐烂,无异味。 4、产品包装应保证无变形,无脱羽现象发生。 |
附件二、报价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隆回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学生常规体育器材采购及安装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 隆回财采计[2020]000039 | |||||||||||||
委托代理编号 | SF2020007 | ||||||||||||||||
1 | 合同包号 | 第二包 | |||||||||||||||
2 | 货物名称 | 移动式篮球架 | 乒乓球台 | 乒乓球拍 | 乒乓球 | 跳高架 | 跳高海绵垫 | 移动式音箱 | 秒表 | 皮尺 | 跳高杆 | 小体操垫 | 大体操垫 | 发令枪 | 发令子弹 | 毽子 | |
3 | 服务要求 | 整体项目质保期 1 年 | |||||||||||||||
4 | 数量 | 20付 | 90付 | 1000付 | 960盒 | 10付 | 10块 | 116套 | 104块 | 104卷 | 20根 | 216块 | 216块 | 26把 | 26盒 | 960只 | |
5 | 单价 | 4920 | 920 | 12 | 3.5 | 320 | 1100 | 285 | 45 | 21 | 75 | 55 | 120 | 86 | 90 | 1.5 | |
6 | 总报价人民币 | 人民币小写:296000.00 元 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陆仟圆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