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2016年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建设工程(城北、城区视频监控光纤网络)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2016年09月18日
新晃县2016年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建设工程(城北、城区视频监控光纤网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名称
新晃县2016年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建设工程(城北、城区视频监控光纤网络)项目
预算金额:67.60万元。
二、 编号:
1、 采购计划编号:晃财采计【2016】80号
2、 采购代理编号:XYTC-怀-2016-9-2
三、 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光纤网络铺设、维护。
四、 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 名称:湖南有线新晃网络有限公司
2、 地址:新晃县城
五、 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2016年9 月14日11 时00分 | ||
论证地点 | 新晃侗族自治县财政局7楼713会议室 | ||
论证意见 | 湖南有线新晃网络有限公司从2009年以来与中标方联合投标,并负责管道预埋、牵线,了解新晃城内地下线管的整体布局,并拥有长期使用权。新晃县2016年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建设工程(城北、城区)已于2016年9月8日开标,现已完成了公开招投标工作,考虑布线的复杂性和服务的连续性,并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整个工程任务,其中:光纤网络部分,拟由湖南有线新晃网络有限公司负责承建,预算金额:67.60万元,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政府采购。 | ||
专家成员 名 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田 皓 | 新晃县移民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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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仕华 | 新晃县610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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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斌 | 新晃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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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公示期限:自__2016__年__9_月__18_日至__2016__年__9__月__23_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七、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址:新晃县县城人民路121号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3874401919
2、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晃县县城砂洲路27号新晃县建设局一楼
联系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0745-2515775
3、 财政部门名称: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新晃县财政局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8074501920
2016年_9_月_18_日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