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李林葱
电话:0731-89913056
2、采购人
名称:湖南省公安厅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10号
联系人:刘伟
邮编:410000
电话:0731-84590159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正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街道芙蓉中路一段319号绿地中心T2栋1107房
联系人:李林葱、龙亮梅、王小娟
邮编:410000
电话:0731-89913056、18873229260
电子邮箱:8422612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