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原“核心产品为:包1:四足机器人;包2:仿真算法验证平台。”现更正为“核心产品为:包1:综合性移动协作机器人;包2:仿真算法验证平台。”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第1包制造商实力原“综合性四足移动协作机器人套件的制造商具有与产品相关技术的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1份计10分,满分40分,计满为止。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现更正为“综合性移动协作机器人的制造商具有与产品相关技术的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1份计10分,满分40分,计满为止。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中第1包的“分项项目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原“信工院综合性移动协作机器人”现更正为“综合性移动协作机器人”。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1包增加如下内容“项目概况:本次采购的综合性移动协作机器人(1套)是综合性的科研设备,由众多组件构成,包括协作四足机器人、灵巧五指手(力反馈)、两指夹爪、深度视觉模块、视觉处理模块、升降导轨、开源底盘、6轴舵机机械臂、6轴轻量级机械臂、无线充电桩、图形工作站和显示大屏。”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中原“八、6轴舵机机械械臂*1”现更正为“八、6轴舵机机械臂*1”。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原“1、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2-17 09:00:00.0(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02-17 09:00:00.0(北京时间)”现更正为“1、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2-28 9:00:00.0(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02-28 9:0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