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人民医院湖南临湘市人民医院防护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4月2日
采购合同编号:临财采计[2020]B128-1
采购人(全称):临湘市人民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聊城市龙轩射线防护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临湘市人民医院防护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20]B128
(3)项目内容:湖南临湘市人民医院防护采购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乙方完成全部防辐射工程,并交付甲方进行覆盖装饰。 项目经理:孙龙。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10000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B99-其他建筑工程 聊城市龙轩射线防护工程有限公司 其他建筑工程 详见响应文件   1 71000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12月24日,履行期限:60天。
地点:临湘市人民医院
方式:乙方完成全部防辐射工程,并交付甲方进行覆盖装饰。
4.付款
1、分期付款:甲方需在2021年7月1日之前安装相应医疗设备并完成辐射防护专项检测,检测合格后,甲方应在2020年7月10日前向乙方付至合同价款的90%,即人民币639000.00元;剩余10%作为乙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质量保证金,该款项在货物投入使用1年内如无质量问题,由甲方向乙方无息支付。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12-24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12月24日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余兴法定代表人:赵东东
委托代理人:方明祥委托代理人:孙龙
 话:13786070123 话:15998711818
 真:0730-3711111 真: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东昌支行
  号:228639867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