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安局株洲市公安局刑科所2024年度各专业试剂耗材采购项目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5日
采购合同编号:株财采计[2024]000254号-1
采购人(全称):株洲市公安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深圳华大法医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公安局刑科所2024年度各专业试剂耗材采购项目重新立项
2、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4]000254号
3、项目内容:株洲市公安局刑科所2024年度各专业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的全部货物清单。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崔永财
6、联系电话:19873300531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19980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12月23日,完成日期:2025年12月23日。总日历天数:365天。
2、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方式: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株洲市公安局
验收方式:按合同约定验收
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验收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12-23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2月23日
合同订立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郭小森
委托代理人:傅晓峰委托代理人:
 话:/ 话:0755-36307166
 真: 真:
 址: 址: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北山工业区11栋8楼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金港支行
  号:770565427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