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应内容同步更改,其他内容不变。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沅江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沅江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崔先生 电话:13875333880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周科夫 邮编:410016
电 话:18229393695 传真:0731-8442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