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分办法中技术评价项(A2)的“二、产品质量和三、技术方案”原为:
二、产品质量(10分) 1、所投智能语音庭审客户端需接入到上一级邵阳中级人民法院人工智能感知平台,两者结合后对中文标准普通话的实时识别,声源取自近距离麦克风收音,识别准确率99%(含)及以上的得5分,97%(含)-99%的得3分,95%(含)-97%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权威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智能语音庭审客户端生产厂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2、为保证项目交付质量,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供应商需提供自2016年以来语音庭审案例。提供语音庭审案例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金额页、盖章页)复印件,每提供一份合同得2.5分,最高得5分(同一个业绩不重复计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三、技术方案(15分)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情况,提供详细的建设方案、组织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 1、建设方案须对本项目的现状描述、需求分析、总体架构、产品详细参数及功能等进行清晰、完整的描述的,计5分,缺漏或明显不合理一项扣1分,扣完本项计分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2、组织实施方案须对本项目的施工组织架构、人员安排、质量管理及进度计划、施工保障等进行清晰、完整的描述的,计5分,缺漏或明显不合理一项扣1分,扣完本项计分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3、售后服务方案须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运行维护人员及计划、培训服务、应急响应等进行清晰、完整的描述的,计5分,缺漏或明显不合理一项扣1分,扣完本项计分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
现更正为:
二、产品质量(15分) 1、所投智能语音庭审客户端需接入到上一级邵阳中级人民法院人工智能感知平台,两者结合后对中文标准普通话的实时识别,声源取自近距离麦克风收音,识别准确率99%(含)及以上的得5分,97%(含)-99%的得3分,95%(含)-97%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权威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智能语音庭审客户端生产厂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2、为保证项目交付质量,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供应商需提供自2016年以来语音庭审案例。提供语音庭审案例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金额页、盖章页)复印件,每提供一份合同得2.5分,最高得5分(同一个业绩不重复计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3、所提供的智能庭审系统媒体主机设备提供具备CNAS或CMA认证的(含电磁兼容描述)试验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及12通道音频采集声卡主机实物照片并加盖厂家公章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三、技术方案(10分)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情况,提供详细的建设方案、组织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 1、建设方案须对本项目的现状描述、需求分析、总体架构、产品详细参数及功能等进行清晰、完整的描述的,计4分,缺漏或明显不合理一项扣1分,扣完本项计分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2、组织实施方案须对本项目的施工组织架构、人员安排、质量管理及进度计划、施工保障等进行清晰、完整的描述的,计3分,缺漏或明显不合理一项扣1分,扣完本项计分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3、售后服务方案须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运行维护人员及计划、培训服务、应急响应等进行清晰、完整的描述的,计3分,缺漏或明显不合理一项扣1分,扣完本项计分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
2、 采购需求中标的名称:1.2 智能庭审系统媒体主机,参数要求“▲4、所提供的设备需提供具备CNAS或CMA认证的(含电磁兼容描述)试验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及12通道音频采集声卡主机实物照片并加盖公章。”,现予以删除。
特此说明,给供应商带来的不便,请予以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