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881,511.69 | 附属工程 | 1 | 881,511.69 |
(1)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4)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