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1日
道县人民检察院 的档案数字化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道县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3455号
3、委托代理编号:1105806-20241021-2
4、采购项目预算:1,086,660.04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0%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1%;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0%;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1,086,660.04 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1 1,086,660.04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具有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资质《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0月21日 至2024年10月28日,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湖南金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曲河街道铁塔路1-5)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加盖公司公章(加盖的公章为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不接收邮寄、电话及网络报名;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需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湖南金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曲河街道铁塔路1-5)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加盖公司公章(加盖的公章为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不接收邮寄、电话及网络报名;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需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 10: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金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曲河街道铁塔路1-5)
3、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1日 10:00
4、开标地点:湖南金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曲河街道铁塔路1-5)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龚先生
2、电话:13973489209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道县人民检察院
(2)地 址:湖南省道县道州北路湘源大道与282乡道交叉口西200米
(3)联系人:龚先生
(4)邮 编:425000
(5)电 话:13973489209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金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曲河街道铁塔路1-5
(3)联系人:唐丽
(4)邮 编:425000
(5)电 话:18975784133
(6)电子邮箱:3062575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