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人民法院智慧档案库房基础设备建设项目磋商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04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365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湘乡市人民法院智慧档案库房基础设备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30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09:30
延期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 09:3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P26:湘乡市人民法院智慧档案库房基础设备建设项目评审因素及标准

技术部分(65分)

技术参数

20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符合采购需求的,计20分。一般技术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不满足(负偏离)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号条款)不满足,其投标无效;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负偏离项数之和≥10项,其投标无效。

项目实施方案

1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整体方案;

人员配备及安排;

项目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安装调试程序措施及故障应急措施;

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每项完整可行的计2分,基本完整、合理、基本符合项目检测实际需求的每项计1分;欠完善且无法符合项目检测实际需求的每项计0.5分;缺项或未提供的不计分。

效果图设计

5

1、供应商提供档案室的整体效果图,对整体效果图(包括空间利用整体结构、实用性等)进行综合评审:空间利用合理、整体结构清晰紧凑、整体布局简练实用,可行性强的计5分;良好的计3分;一般的计1分;未提供不计分。

安全保

障措施

5

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措施,对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人员安全、消防安全应急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计5分;良好的计2分;一般的计1分;未提供不计分。

质量保

障措施

5

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保障措施,对质量保障措施(包括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质量目标明确清晰、质量保证措合理可行的计5分;良好的计2分;一般的计1分;未提供不计分。

售后服

务方案

10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求,编制售后服务方案,对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培训、运维巡检、系统升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培训方案科学、运维巡检及系统升级合理、切实可行,能完全满足采购项目售后服务要求的计10分;方案可行性一般,对售后服务要求响应程度一般的计6分;方案简单的计2分;未提供不计分。

现更正为:

技术部分(55分)

技术参数

20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符合采购需求的,计20分。一般技术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不满足(负偏离)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号条款)不满足,其投标无效;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负偏离项数之和≥10项,其投标无效。

项目实施方案

1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整体方案;

人员配备及安排;

项目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安装调试程序措施及故障应急措施;

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每项完整可行的计2分,基本完整、合理、基本符合项目检测实际需求的每项计1分;欠完善且无法符合项目检测实际需求的每项计0.5分;缺项或未提供的不计分。

效果图设计

5

1、供应商提供档案室的整体效果图,对整体效果图(包括空间利用整体结构、实用性等)进行综合评审:空间利用合理、整体结构清晰紧凑、整体布局简练实用,可行性强的计5分;良好的计3分;一般的计1分;未提供不计分。

安全保

障措施

5

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措施,对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人员安全、消防安全应急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计5分;良好的计2分;一般的计1分;未提供不计分。

质量保

障措施

5

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保障措施,对质量保障措施(包括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质量目标明确清晰、质量保证措合理可行的计5分;良好的计2分;一般的计1分;未提供不计分。

售后服

务方案

10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求,编制售后服务方案,对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培训、运维巡检、系统升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培训方案科学、运维巡检及系统升级合理、切实可行,能完全满足采购项目售后服务要求的计10分;方案可行性一般,对售后服务要求响应程度一般的计6分;方案简单的计2分;未提供不计分。

原采购文件P40:湘乡市人民法院智慧档案库房基础设备建设项目的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档案专用层架标签

(普通款)

技术要求:

11、工作频率:920925MHz

22、尺寸≤105mm x 18mm x 3.5mm,误差不得大于1mm,采用透明亚克力板,外观美观,现场须提供样品

3、遵循标准:ISO18000-6C

4、存储容量:标签内用户数据区;

5、环境温度:-10℃—70℃。

6、使用寿命:正常情况下可以使用10年以上,内存可擦写100,000次以上。

7、读取距离:读取距离≥120cm

8、标签为自带单面不干胶, 可以粘贴方式安装于书架上;层位、架位标签上可印制层位和架位代号及馆标。

9、标签可以非接触式的读取和写入。

310、标签具有较高的安全性,防止存储在其中的信息资料被泄露。

411、用户可自定义数据格式和内容,具有良好的数据扩展性。

512、具有不可改写的唯一序列号(UID)供识别和加密。

2.3

档案专用标签

(可打印式)

技术要求:

1、工作频率:920925MHz

2、 遵循标准:ISO18000-6C

3、 尺寸大小:标签长度≥112mm 宽度≥10mm;天线长度≥110mm 宽度≤3mm,误差不得大于1mm

4、 存储容量:标签内用户数据区。

5、标签为单面不干胶,可以打印立案号、归档号等信息。

6、标签数据模型:符合《无线射频识别智能管理系统技术规范》要求。

7、 防盗标识:采用AFI作为防盗的安全标志方法,且AFI标志位用户可以自由修改。

8、防冲突性:能保证工作区间内多个标签的同时可靠识读;

9、读取距离:读取距离≥120cm

10、环境温度:-10℃—70℃。

11、使用寿命:正常情况下可使用10年以上,内存可擦写100,000次以上。

12、标签可以非接触式的读取和写入。

13、标签具有较高的安全性,防止存储在其中的信息资料被泄露。

14、用户可自定义数据格式和内容,具有良好的数据扩展性。

15、具有不可改写的唯一序列号(UID)供识别和加密。

 

 

2.4

馆员工作站一体机

.技术要求:

1、整机采用防火材质;

2RFID读写器天线具备待机模式(功放自动关闭)和识读模式(功放自动打开)的自动切换功能,切换时间不超过0.5秒。

3、可以实时与远程智能监控系统通信,实时上传本机操作状态

4、一体化设计,内部集成显示器、主板、RFID读写器与天线等。不接受分体形式的设备,8G内存、256G固态硬盘,

5.身份证识别功能:支持一体化集成身份证读写模块,自动读取身份证信息                                        

6.条码扫描功能:支持加装一体化集成条码扫描仪、扫码模块配合条码打印机实现档案扫码查询等功能;   

7遵循标准:ISO18000-6C

8系统需提供接口以实现远程诊断、监控、远程开关机等一系列操作

9.通信接口:USBRS232RJ45

 

 

 

2.5

智能门禁

(带屏幕款式)

功能要求:

1、具备RFID标签检测与防盗报警功能

2、具备门禁软件监控系统,实时显示非法出入档案详细信息。

3、可具备离线报警功能,在网络断开时能够检测档案是否办理出库手续,并正常报警。

4、提供声光报警模式,报警显示红灯

技术要求:

1、工作频率:920925MHz

2、符合标准:EPCGlobalC1\G2ISO18000-6C

3、通讯接口:TCP\IPUSB

4、供电电压:AC220V±10%

5、材质:防火ABS、钣金、耐磨损、防划伤

6、内嵌不小于10WINDOWS触摸显示屏,

7CPUJ1900,运行内存4G,存储内存64G

8、安装方式:膨胀螺丝固定安装、固定踏板两种方式可选;

9、走线方式:预埋线管、踏板穿线两种方式可选

10、单通道监测宽度:80200cm

11、单片门的尺寸:

底座长宽尺寸:

12、门禁通过红外触发启动读取,可降低功耗,延长使用寿命

 

产品资质要求:

1.RFID通道门需通过GB4943.1-2022《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 1 部分:安全要求》检测,提供带有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试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所投产品厂家公章

2.RFID通道门需通过GB 17799.3-2012《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的发射》检测,提供带有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试验报告),并加盖所投产品厂家公章复印件

3.RFID通道门需通过GB/T 17799.1-2017《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的抗扰度》检测,提供带有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试验报告),并加盖所投产品厂家公章复印件

4.RFID通道门需通过GB/T 20138-2006《电器设备外壳对外界机械碰撞的防护等级(IK 代码)》检测,提供带有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试验报告),并加盖所投产品厂家公章复印件

5.RFID通道门需通过漏电流测试(接触电流测试),功率测试(输入测试),提供带有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试验报告),并加盖所投产品厂家公章复印件

6.RFID通道门需通过机械碰撞试验应符合规定的 IK10 等级要求,对样品外壳施加 20J 的能量冲击 3 次,试验后,外壳应无变形和破裂,样品应可以正常工作,提供带有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试验报告),并加盖所投产品厂家公章复印件

7.RFID通道门产品有门禁联动功能,可支持多个通道门禁,提供带提供带有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试验报告),并加盖所投产品厂家公章复印件

8.RFID通道门产品有离线和在线两种报警模式,提供带有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试验报告),并加盖所投产品厂家公章复印件

9.RFID通道门产品可选配支持人脸识别功能,提供带有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试验报告),并加盖所投产品厂家公章复印件

10.RFID通道门需通过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抗扰度,辐射骚扰检测,提供带有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试验报告),并加盖所投产品厂家公章复印件

11.所投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CCC证书,认证产品名称需包含:自助借还办证一体机、馆员工作站一体机、盘点一体机、智能图书档案一体机、通道门一体机、标签自动写入一体机(微型计算机)

12.所投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物联网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销售及售后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所涉及的环境管理活动

13.所投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物联网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销售及售后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所涉及的环境管理活动

14.所投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质量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物联网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销售及售后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所涉及的环境管理活动

15.所投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认证产品名称需包含:自助借还办证一体机/馆员工作站一体机/盘点一体机/智能图书档案一体机/通道门一体机/智能图书档案一体机/标签自写入一体机(微型计算机)

16.所投产品和资质证书必须具备原厂授权和质保承诺书

17.为保证系统兼容性和拓展性,系统支持无需换配件就能升级成国产化银河麒麟操作系统,制造厂家需提供国产化图书档案安全门禁监控系统软件著作权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复印件

2.6

RFID手持盘点机

功能要求:

1、盘点设备配备触摸屏,应具有图形化友好操作界面。

2、设备配套软件能实现档案盘点、错架、顺架、上架等功能。

3、盘点:能显示当前层应有档案数,并能够生成在架档案列表,同在借档案列表比对后能生成遗失档案列表、错架档案列表,以及提示错架档案正确位置。

4、上架:扫描上架档案,提示档案应在的物理位置。

5、查找:在盘点操作界面输入检索条件,在数据库中进行标注,在对在架档案点检时自动提示。

6、顺架:盘点过程中发现与序列表不符的档案进行提示,标示所在位置。

7、档案定位:能将档案架位信息与单册信息相关联,更新单册位置信息,并提供系统显示。

8、数据采集处理及批处理:可在盘点过程中生成表单。

9、具备离线(不连接任何网络)工作模式,可通过网络进行数据的同步。

技术要求:

1、工作频率:920925MHz

2、遵循标准:ISO18000-6C

3、操作系统:Android 6.0

4、触摸显示屏:5.2IPS,分辨率1920*1080

5CPU1.4GHz及以上,存储RAM2GBROM16GB

6、内置电池,容量8000mAh及以上,连续工作时间:≥12小时。

7、防冲突性:允许工作区间内多个标签的可靠识读。

8、可对RFID标签非接触式的进行阅读,快速识别粘贴在文献上的RFID标签,快速识别粘贴在架位上的RFID架标及层标。

9、具备无线网络连接功能,可通过无线网络和服务器进行数据传输。

10、提供设备配套驱动程序文件和相应工作软件。

 

现更正为:

2.2

档案专用层架标签

(普通款)

技术要求:

1.工作频率:920925MHz

2.尺寸≤102mm x 18mm x 3.5mm,误差不得大于1mm,采用透明亚克力板。

3.遵循标准:ISO18000-6C

4.存储容量:标签内用户数据区容量≥512bits

5.环境温度:-10℃—70℃。

6.使用寿命:内存可擦写≧100000次。

7.读取距离:读取距离≥120cm

8.标签为自带单面不干胶, 可以粘贴方式安装于密集架上;层位标签上可印制层位和架位代号及馆标。

9.标签可以非接触式的读取和写入。

2.3

档案专用标签

(可打印式)

一、技术参数:

1.符合标准:ISO/IEC 18000-6CEPC-C0,C1,C2,G2

2.工作频率:860960MHz

3.标签内存容量:≥512bits

4.规格:110×25mm

5.读取距离:0m1m

6.写入距离:0m1m

7.防冲突性:允许工作区间内多个标签的可靠识读;

8.有效使用次数:10万次读取,≧10万次写入;

 

 

2.4

馆员工作站一体机

技术参数:

1、工作频率:920925MHz

2、符合标准:EPCGlobalC1\G2ISO18000-6C

3、产品尺寸:533mm*513mm*526mm

4、通讯接口:USB2个、网口1个、WIFI(选配)

5、显示屏:21.5寸电容触摸显示屏,分辨率1920×1080,。

6、主机和系统:采用国产化兆芯U6780A主板,16G内存,512G硬盘,国产桌面版V10操作系统

7、设备由触摸显示屏,双目人脸识别摄像头,可调节角度的一维码二维码扫描模块,RFID感应区,刷卡区,人体感应模块等,设备整机需一体化设计,不接受分体式;

8、操作平台采用汽车喷漆钣金+钢化玻璃;

9、标签读取:>100/

10、写入成功率:>99%

11、材质:整机汽车喷漆钣金+钢化玻璃

12、电源供电:AC220±10%

13、工作温度:-10℃~50

14、存储温度:-20℃~60

15、整机采用汽车烤漆+钢化玻璃材质;

 

 

 

2.5

智能门禁

(带屏幕款式)

.技术要求:

1、工作频率:920925MHz

2、遵循标准:ISO18000-6C

3、单通道监测宽度:80-200 cm

4、单片门的尺寸:宽度不超过380mm,厚度不超过65mm

5、设备系统具有高侦测性能,无盲区。

6、门禁内嵌10寸及以上触摸面板,支持显示通过的档案信息及报警档案的信息,

7、设备侧边内嵌LED状态指示灯,根据不同状态,具备两种以上颜色提示,科技感强,

8、门禁通过红外触发启动读取,可降低功耗,延长使用寿命。

9、门禁软件采用Java开发,可跨平台兼容。

10CPU:国产自主可控CPU

11、内存:≧8G

12、硬盘:256G固态硬盘。                                                                                                                                                                                                 

13、门禁显示屏上电自启动,无需再按其他按钮。

2.6

RFID手持盘点机

1、工作频率:920925MHz

2、遵循标准:ISO18000-6C

3、操作系统:国产化Open Harmony3.2

4、触摸显示屏:5.2IPS,分辨率分辨率720*1440

5CPU:主频2.7GHz,存储RAM4GBROM64GB,采用国产紫光展锐高性能八核CPUUIS7885),基于先进的6nm EUV技术和设计理念

6、内置电池,容量7000mAh及以上,连续工作时间:≥12小时。

7、防冲突性:允许工作区间内多个标签的可靠识读。

8、可对RFID标签非接触式的进行阅读,快速识别粘贴在文献上的RFID标签,快速识别粘贴在架位上的RFID架标及层标。

9、具备无线网络连接功能,可通过无线网络和服务器进行数据传输。

10、采用国产高性能八核CPUUIS7885),基于先进的6nm EUV技术和设计理念

 

原采购文件P53:湘乡市人民法院智慧档案库房基础设备建设项目的第五章采购需求项目整体要求说明

1、付款条件:

1)签订合同后 10 日内,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合同金额 5%的履约保函(有效期应覆盖项目整体质保期三年),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函及等额正式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70%(如果履约保函 中载明了期满日期,而在该期满日期之前项目整体质保期尚未期满,则供应商应自费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延长至项目整体质保期届满之日时止)。

2)设备、货物全部进场后,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 金额的 80%进度款,并退还预付款保函。

3)待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 内付清余款。

4)项目整体质保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履约保函。

2、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 90 日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货物及货物的运输、保管、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3、技术要求:

以下要求提供检测检验报告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者提供产品功能截图(复印件或截图中应明显标记),以证明其所投产品满足招标人提出的功能及参数要求,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完全符合要求的,将在技术参数评审时扣分。

1)为保障档案、管理人员及场所安全, 要求智能密集架相关配件,包括密集架线束、电路板、固定列电气安全模块、活动列电气安全模块、固定列控制单元、活动列控制单元、语音模块、 进出人统计模块、灯光定位灯、电机驱动控制模块等应能通过燃烧试验,防火等级达到 V-0 级。(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2)密集架架体每层搁板加均布静载荷,经 24h 试验卸载后,应无塑性变形和其他异常现象。在全静载荷的情况下,架体应运行自如,不得有阻滞现象,手柄摇力不大于 11.8N。(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3RFID 标签应符合 ISO/IEC 18047-6:2017 ISO/IEC 18000-6:2013 标准的解调能力、占空比、链接频率容限要求;符合 GB/T 17626.3-2016 的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4)档案净化整理设备要求除菌效率≥99%PM2.5 去除率≥99%,臭氧释放量应<0.003mg/m 3。(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5)档案净化整理设备管理系统应支持积尘量统计,故障自检,历史数据统计功能。(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提供产品功能截图)

6)恒湿净化设备要求 PM2.5 去除率≥99%。(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7)恒湿净化设备系统功能:加湿功能、除湿功能、净化功能、光氢功能、负离子功能、清洗功能、风速调节功能、摆叶功能、空气质量、设备状态检测指示功能、空气品质实时监测、水箱状态实时监测、温湿度及 PM2.5 实时监测、记录保存、查询功能、时间段查询、列表查询功能、曲线查询功能、设备设置功能、设备启动关闭功能、自动上水保护功能、设备故障提醒功能、传感器性能配置。(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提供产品功能截图)

8)档案库房基础管理系统应可实现实体档案的收集、管理、统计、借阅利用等功能,同时可通过控制档案库房环境监控设备、智能档案存储设备、实体档案管理设备、档案库房安全防范设备及档案库房引导设备保障档案长期保存安全及利用安全,保障档案库房及档案工作人员安全。(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提供产品功能截图)

9)核心交换机支持内置智能管理功能,支持通过图形化界面设备配置及命令一键下发和版本智能升级。(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提供产品功能截图)

10)投标人所投“核心交换机 ”支持虚拟化技术。(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提供产品功能截图)

11)下一代防火墙设备支持在设备漏洞防护特征库直接查阅攻击的名称。(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提供产品功能截图)

12)下一代防火墙设备网络处理能力≥8Gbps,并发连接≥200 万,每秒新建连接≥10 / 秒,包含访问控制、地址转换、静态路由、动态路由、策略路由、流量控制、VPN 等基础功能。 (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提供产品功能截图)

13)上网行为管理设备支持对终端外联的行为进行管控,包含无线网卡、热点、非法 WIFI,须支持 Windows 终端外联行为检查,包括:连接外网检查、PPPoE 拨号检查、双网卡行为 检查、无线网卡检查、链接非法 WIFI 检查(可设置合法 WIFI 白名单)、4G 网卡检查、是否使用 非法网关(可设置合法网关白名单),对不满足检查要求的终端强制断网,支持向管理员告警, 并弹窗提示用户;(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提供产品功能截图)

14)上网行为管理设备支持对域名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文件服务器、邮件服务器、 Web 服务器等业务系统进行传输行为监测,能够及时中断、调整或隔离一些不正常或是具有伤害性的 网络资料传输行为;(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提供产品功能截图)

其他说明

1)投标供应商在阐述上述投标响应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型号或规格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应实质上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发现严重不符合招标要求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将予以废标。

2)投标供应商应为投标产品的合法权利人,销售代理商在成交后交付设备给采购方时,应向采购方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法来源,否则采购方不予验收。

3)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规定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或重要技术条款(参数)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厂商向社会 公开媒体发布的或国家权威机构认证的要求为准)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要求其进行澄清或补充。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辅材,以及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人工、管理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 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单位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必要的现场踏勘, 以充分了解影响项目报价等的相关因素,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情况而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报价包含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在项目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材料费、运输费、采保费、加工费、安装费、税费、管理费、保险费、人工、财务等所有费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潜在投标人对所投标的报价是否低价应有明确的了解,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做好相应准备,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询问时,投标人须在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合理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逾时视为弃权。

 

现更正为:

1、付款条件:

1)签订合同后 10 日内,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合同金额 5%的履约保函(有效期应覆盖项目整体质保期三年),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函及等额正式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70%(如果履约保函 中载明了期满日期,而在该期满日期之前项目整体质保期尚未期满,则供应商应自费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延长至项目整体质保期届满之日时止)。

2)设备、货物全部进场后,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 金额的 80%进度款,并退还预付款保函。

3)待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 内付清余款。

4)项目整体质保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履约保函。

2、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 90 日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货物及货物的运输、保管、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3、其他说明

1)投标供应商在阐述上述投标响应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型号或规格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应实质上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发现严重不符合招标要求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将予以废标。

2)投标供应商应为投标产品的合法权利人,销售代理商在成交后交付设备给采购方时,应向采购方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法来源,否则采购方不予验收。

3)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规定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或重要技术条款(参数)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厂商向社会 公开媒体发布的或国家权威机构认证的要求为准)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要求其进行澄清或补充。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辅材,以及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人工、管理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 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单位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必要的现场踏勘, 以充分了解影响项目报价等的相关因素,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情况而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报价包含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在项目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材料费、运输费、采保费、加工费、安装费、税费、管理费、保险费、人工、财务等所有费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潜在投标人对所投标的报价是否低价应有明确的了解,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做好相应准备,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询问时,投标人须在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合理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逾时视为弃权。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黄佳婧、陈丽娟、沈琼湘
       电话:0731-58390160
      2、采购人
      名称:湘乡市人民法院
      地 址:湘潭市湘乡市桑梅西路
      联系人:罗先生
      邮编:/
      电话:0731-56823717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高新区芙蓉路66号金侨尚东区4单元1704006号
      联系人:黄佳婧、陈丽娟、沈琼湘
      邮编:410001
      电话:0731-58390160
      电子邮箱:18975248123@189.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