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245队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二四五队三维激光扫描仪、便携钻机采购(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12月24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9]013197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245队(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翔航测绘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二四五队三维激光扫描仪、便携钻机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9]013197号
(3)项目内容: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二四五队三维激光扫描仪、便携钻机采购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1、包装和运输(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2、安装、调试与培训(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3、验收。4、产品质量、技术参数及质量保证。5、售后服务 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19790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A033410-测绘专用仪器 湖南翔航测绘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三维激光扫描仪 满足需求 天宝 1 台套 799800.00
1 A030101-钻探机 湖南翔航测绘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便携钻机 满足需求 状元 1 台套 11999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19年12月19日,履行期限:20天。
地点:吉首市人民南路54号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二四五队本部
方式:乙方负责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免费安装培训
4.付款
1、1、本项目由甲方支付(国库集中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方法进行。2、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凭乙方开具的有效发票等(注明所需发票的性质以及开票信息等),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9-12-19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9年12月19日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超法定代表人:李栋
委托代理人:龙才华委托代理人:
 话:15874369418 话:13786148610
 真: 真: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支行
  号:80000008134400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