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岳阳市主城区违规广告牌拆除工程(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3月31日
采购合同编号:岳财市采计[2020]000081号-1
采购人(全称):岳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甲方)
供应商(全称):岳阳新泓尚广告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主城区违规广告牌拆除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0]000081号
(3)项目内容:岳阳市主城区违规广告牌拆除工程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经理:姚正祥。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981800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B0599-其他专业施工 岳阳新泓尚广告有限公司 其他专业施工 详见响应文件 / 1 198180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03月30日,履行期限:90天。
地点:岳阳市区
方式:按合同约定方式
4.付款
1、在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按竣工验收合格数量据实结算。乙方按月向甲方申请对当月已完成拆除项目进行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结算该批次承包价款,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款项。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03-30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03月30日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郭沫农法定代表人:姚正祥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话:0730-8210573 话:15307302017
 真: 真: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冷水铺支行
  号:601574657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