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长江修防中心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南段二期河道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工程(包3)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6月29日
采购合同编号:岳财市采计[2020]000198号-3
采购人(全称):岳阳市长江修防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临湘市龙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南段二期河道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0]000198号
(3)项目内容: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南段二期河道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工程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详见《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南段二期河道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工程设计》 项目经理:江凯。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89958.15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3 B020999-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临湘市龙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南段二期河道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工程(包三:临湘段) 详见响应文件 / 1 189958.15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06月06日,履行期限:17天。
地点:临湘河段
方式:按合同约定
4.付款
1、本工程不办理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按(岳政办发【2018】14号文)要求,在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前,工程进度款最多支付至合同金额(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变更金额视为合同金额,下同)的75%,项目结算经市财政部门评审或建设单位组织审核后工程进度款最多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5%,项目峻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竣工结算后工程进度款最多支付实际工程总造价的95%(已过保修期的除外),项目保修期满后按规定结算工程余款。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06-06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06月05日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何晖法定代表人:李庆
委托代理人:何睦委托代理人:李博
 话:15707305353 话:13974035630
 真:07308603928 真: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临湘兴城分理处
  号:1844380104000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