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南华大学七教学楼四楼实验室通风改造工程服务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9月4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0]001137号-1
采购人(全称):南华大学(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泰亨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南华大学南华大学七教学楼四楼实验室通风改造工程服务重新立项(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南华大学七教学楼四楼实验室通风改造工程服务重新立项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0]001137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南华大学七教学楼四楼实验室通风改造工程服务重新立项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124901.17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C100714-室内管道、电缆及有关工程总承包服务 湖南泰亨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室内管道、电缆及有关工程总承包服务     1 1124901.17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09月04日,履行期限:120天。
地点:南华大学
方式:
四、付款
1、离心式通风机、排风柜、消声器、通风管道、配电箱等主材进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余款经结算审定,并且履行了我校建设工程廉政合同后,除留10%质保金外,其余工程款一次付清。质量保修及质保金按本合同第十三条执行。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08-10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14份,采购人执10份,供应商执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08月10日
 
九、合同主体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灼华法定代表人:谭彪
委托代理人:姜志胜委托代理人:罗群
 话:07348281309 话:073185590111
 真: 真:
 址: 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麓枫路69号金瑞创业基地原晶源电子检测中心2楼2039房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新建西路支行
  号:4305017944360000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