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无线电监测站湖南省一类空中站与无人机侦测管制系统采购项目(包2)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12月17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0]003234号-2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无线电监测站(甲方)
供应商(全称):北京东方波泰无线电频谱技术研究所(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省无线电监测站湖南省一类空中站与无人机侦测管制系统采购项目(包2)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一类空中站与无人机侦测管制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0]003234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湖南省一类空中站与无人机侦测管制系统采购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全部 项目经理:鲍尧。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26000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2 A02080199-其他无线电通信设备 北京东方波泰无线电频谱技术研究所 GNSS干扰测向系统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2 42600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12月17日,履行期限:165天。
地点:湖南省
方式:现场交货
四、付款
1、合同签订后,甲方凭合同总金额的70%的正规发票和合同总金额的40%银行预付款保函、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的款项;合同货物完成交货初验合格后,甲方凭合同总金额的25%的正规发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款项并退还合同总金额的40%银行预付款保函;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一年后,甲方凭申请及合同总金额的5%的正规发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的款项。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12-15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12月15日
 
九、合同主体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惠连法定代表人:张科
委托代理人:吴楷委托代理人:张会伶
 话:073184587006 话:01068009216
 真:073184587006 真:01068009216
 址: 址:北京 北京 西城区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7号国投大厦1128室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阜成支行
  号:0109032360012010522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