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山实验室(非预算单位)岳麓山实验室2023年第一批仪器-稳定同位素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发射光谱仪等设备采购(包2)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5月30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3]004869号-3
采购人(全称):岳麓山实验室(非预算单位)(甲方)
供应商(全称):长沙瑞戈威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岳麓山实验室2023年第一批仪器-稳定同位素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发射光谱仪等设备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3]004869号
3、项目内容:岳麓山实验室2023年第一批仪器-稳定同位素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发射光谱仪等设备采购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庄双
6、联系电话:073184699250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4650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3月14日,完成日期:2024年07月12日。总日历天数:120天。
2、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红旗路246号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岳麓山实验室
验收方式:甲方组织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及国家行业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3-14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采购人执6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3月14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红旗路246号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话:0731-84699256 话:18670373244
 真: 真:
 址: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268号万芙锦城5栋2419房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支行营业部
  号:810000128627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