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第三校区)场地租赁(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8月9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4]001965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第三校区)场地租赁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1965号
3、项目内容:本协议所涉租赁物业为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电气传动事业部,位于湘潭市高新区德国工业园(双拥南路70号),占地面积40721.64㎡,总建筑面积21043.47㎡,有证面积 17993.47㎡;无证面积3050㎡;有工业用建筑6栋,辅助用房6处。构筑物2处(以下简称为“租赁物业”)具体详情见附件1:(平面图)以及设备设施一批详见附件2:租赁房屋设施设备表。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陈涛
6、联系电话:0731-52810609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452000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9月01日,完成日期:2027年08月31日。总日历天数:1094天。
2、地点:指定地点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
验收方式:实地考核验收
验收标准: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由甲方负责,退租时保证租赁房屋完好、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详见租赁房屋设施设备表),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退房验收,确保租赁物业及房间内空调、灯具、门窗、电源完好,如有损毁(自然磨损除外)、丢失,甲方负责维修、赔偿。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9-01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8月09日
合同订立地点:指定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程一凡法定代表人:周健君
委托代理人:史道敏委托代理人:廖劲高
 话:15200376296 话:15573248418
 真: 真:
 址: 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302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号:190403110902212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