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2024年度全省公安鞋帽服饰及面料(包14)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4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4]002838号-14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公安厅(甲方)
供应商(全称):广东丹豪实业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全省公安鞋帽服饰及面料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2838号
3、项目内容:2024年度全省公安鞋帽服饰及面料
4、是否分包:是
5、项目负责人:杨凯
6、联系电话:84590007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376359.13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10月21日,完成日期:2024年11月20日。总日历天数:30天。
2、地点:湖南长沙
3、方式:下达生产计划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货物生产。
4、履约担保金:
金额:70000元
形式:银行保函
期限要求: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和其他争议)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验收方式:甲方根据本合同货物清单中的品种和数量进行交收验收。
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公安部《关于建立警服产品交收检验制度的通知》(公装财[2013]510号)的要求执行,相关品种有最新标准的则按最新标准的则按最新标准执行。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10-21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0月21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长沙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颜赤亚委托代理人:孙高杨
 话:073184590007 话:02036366967
 真: 真:
 址: 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启源大道4号之六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太和支行
  号:3602176719100029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