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07月22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1639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9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3日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3日 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根据采购人要求,对以下内容进行变更:

变更前内容:

1项:

二、售后服务要求
(一)服务标准
12)中标人在家具安装过程中必须在20天履约期限内协助采购人安装原有的利旧家具,利旧家具清单在中标后采购人将提供给中标人。若中标人拒绝提供该项服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验收标准
4、质量保证
4.5为保证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及配件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人需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供以下原材料及配件检测报告,并在投标中出具相关承诺函以保证需求清单中的检测报告对应的产品类型投入到本次产品制造生产中,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检测报告应符合以下具体要求(提供以上具有CMA和CNAS标识检测报告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cx.cnca.cn/CertECloud/qts/qts/qtsPage查询截图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需提供原件以便采购人核实材料真伪。如发现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以下要求或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中标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项:

三、第六章  综合评分表
技术部分
F1设计方案(40分)
1.“审委会会议室”(约8.5*9.7m)
2.“审判庭”(约7.4m*9.9m))
3.“调解室”(约4.3m*9.9m)
4.“新闻发布室”(约9.9m *7.5m)
投标人须针对以上四个空间,提供的设计方案、空间效果图、家具平面布置图等。以上基本点3点缺任意一点计本项计0分;方案包含以上3个基本点的(基本点只要有内容就算满足)计基础分30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标准进行分档计分:
1)方案内容科学完整、思路清晰合理,方案适合用户要求、符合现场情况,CAD 设计图清晰、布置简洁明了、科学可行的,计10分;
2)方案内容基本合理、思路较清晰,方案基本适合用户要求、基本符合现场情况,CAD 设计图较清晰、布置较简洁、较科学可行的,计6分;
3)方案内容一般、思路一般,方案基本适合用户要求、基本符合现场情况,CAD 设计图一般、布置一般、可行性一般的,计2分。
备注:以上长宽数据仅作参考,以实地为准。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踏勘请自行前往,安全及费用自负。
商务部分
F2生产设备(30分):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的自有生产设备的相关资料:直线激光封边机、精密推台锯、后上料电子开料锯、智能截断锯、木钻铣加工中心、自动喷漆机、电脑裁板机、除尘设备、UV生产线、多轴榫槽机进行评审,全部满足得30分,缺1项扣3分,扣完为止;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设备发票复印件,发票购置单位必须与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单位一致;
2.如设备名称不一致,应提供设备的技术资料、参数性能、现场使用照片及设备制造商的官网截图以证明其所购设备与上列要求的设备具有同等功能水平;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不予扣分。
3.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设备有效(提供母子公司之间控股关系的证明材料)。

 

变更后内容:

1项:

二、售后服务要求
(一)服务标准
★(12)中标人在家具安装过程中必须在20天履约期限内协助采购人安装原有的利旧家具,利旧家具清单在中标后采购人将提供给中标人。若中标人拒绝提供该项服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验收标准
4、质量保证
★4.5为保证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及配件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人需求,投标人应承诺在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供以下原材料及配件检测报告,并在投标中出具相关承诺函以保证需求清单中的检测报告对应的产品类型投入到本次产品制造生产中,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检测报告应符合以下具体要求(提供以上具有CMA和CNAS标识检测报告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cx.cnca.cn/CertECloud/qts/qts/qtsPage查询截图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需提供原件以便采购人核实材料真伪。如发现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以下要求或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中标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项:

第六章  综合评分表

技术部分
F1设计方案(40分)
1.“审委会会议室”(约8.5*9.7m)
2.“审判庭”(约7.4m*9.9m))
3.“调解室”(约4.3m*9.9m)
4.“新闻发布室”(约9.9m *7.5m)
投标人须针对以上四个空间提供设计方案、空间效果图、家具平面布置图三项内容。以上四个空间的三项内容缺任意一项本项计0分;方案包含以上3项内容的计基础分30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标准进行分档计分:
1)方案内容科学完整、思路清晰合理,方案适合用户要求、符合现场情况,CAD 设计图清晰、布置简洁明了、科学可行的,计10分;
2)方案内容基本合理、思路较清晰,方案基本适合用户要求、基本符合现场情况,CAD 设计图较清晰、布置较简洁、较科学可行的,计6分;
3)方案内容一般、思路一般,方案基本适合用户要求、基本符合现场情况,CAD 设计图一般、布置一般、可行性一般的,计2分。
备注:以上长宽数据仅作参考,以实地为准。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踏勘请自行前往,安全及费用自负。
商务部分
F2生产设备(30分):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自有生产设备的相关资料:1、直线激光封边2、精密推台锯3、后上料电子开料锯4、智能截断锯5、木钻铣加工中心6、自动喷漆机7、电脑裁板机8、除尘设备9、UV生产线10、多轴榫槽机进行评审,每提供一项类别的设备得2.7分,共计27分为止;
以上1、6、10项设备.如升级为全自动直线激光封边机、往复式自动喷漆机、数控多轴榫槽机的,每升级一项加1分,最多可加3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每项设备发票复印件,发票购置单位必须与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单位一致;
2.如设备名称不一致,应提供设备的技术资料、参数性能、现场使用照片及设备制造商的官网截图以证明其所购设备与上列要求的设备具有同等功能水平;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可计分。
3.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设备有效(提供母子公司之间控股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张泉也
       电话:18774999985
      2、采购人
      名称:长沙铁路运输法院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联系人:张泉也
      邮编:
      电话:18774999985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春林
      邮编:410014
      电话:89665210
      电子邮箱: